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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念机票对客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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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纪念机票对客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纪念机票对客服务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MC-E-202612690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本项目主要需求如下:
(一)个性化信息印制
供应商应按照国航要求,将个性化信息打印到空白版纪念机票指定位置。空白版纪念机票材质为无荧光水印钞券纸。
(二)包装设计及制作
根据国航要求,为纪念机票产品提供A、B、C共3款产品包装,包装需符合国航品牌调性、切合产品立意。其中包装A、包装B需符合国航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及技术标准》。包装C需根据国航要求自行提交设计方案
(三)验收空白版纪念机票
供应商须指定专人负责验收国航指定企业交付的空白版纪念机票,按国航要求对产品数量、外观、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完成收货并进行登记、签字。
(四)仓储
完成验收后,供应商应按国航提出的仓储要求,妥善保存产品,并提前提供产品仓储库房的产权或使用权信息文件,报国航备案。供应商需提供固定仓储场地,严格执行室内避光贮存、恒温恒湿,保证库存产品满足生产交付条件;
(五)包装封装
供应商应按照国航要求,完整、准确地对“主产品”进行包装封装,确保“完整产品”不得发生折损、脏污、错位等情况。
(六)产品交付
供应商应按照订单所列明的全部信息,完成“完整产品”的制作工作,并将“完整产品”通过快递形式发送至消费者手中,国航将通过抽检、消费者回访等途径检查产品质量。
供应商须选用速运(Express)或特快专递级别的运输服务完成产品交付,范围需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通达全国(含县以下农村地区),覆盖全域建制村、社区。严禁使用普运或经济型渠道进行履约。
本项目为非定时定量采购,供应商需按照国航提供的消费者配送信息,在国航下订单3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产品的生产工作并完成“完整产品”的发货,并应保证产品服务节假日无缝供应。产品订单发货时应采用短信形式向消费者发送发货通知。直至产品交付给消费者并经消费者确认收货为止,供应商应承担相应风险。如供应商不能按照订单规定交付产品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国航同意后,可延长发货时限。
供应商应提供快递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国航和消费者反馈快递信息、录入快递单号、追踪快递单号等。供应商需具有固定的快递合作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供应商交付的“完整产品”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快递包装,并采取防水、防磕碰等保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地送达消费者。快递包装邮封需支持按国航要求进行个性化定制。
(七)售后服务
供应商应为国航与消费者提供产品快递查询、产品退换等客户服务。供应商应设有专属客服电话,保证7*24小时服务,专人跟踪订单,提供咨询服务,处理各订单项下的产品咨询、反馈、投诉等事宜,包括产品质量、数量、规格、快递、服务质量等。
(八)人员配备要求
供应商应配备成熟专业的指定团队提供业务支持和服务保障,由固定联系人与国航联络。
(九)信息技术条件
供应商应按照国航要求,进行信息对接,处理订单信息、用户信息、快递信息、售后信息的对接、录入、反馈等相关工作。由专人按国航指定方式接收、上传数据,根据国航提供数据端口和信息安全要求,进行API技术研发。供应商的系统需要满足国航APP的性能要求。
(十)营销支持
供应商应配合国航开展营销宣传,按照国航要求,提供线上、线下营销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宣传策划方案、宣传文案、营销资源、营销物料制作支持、配合营销活动实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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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
| (二)具备与本项目需求类似的产品全流程服务经验。 |
|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六)近三年内,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七)非中航集团受限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八)单位负责人(指法律意义上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
| (九)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十)其他。 |
|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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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30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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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材料 |
|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经审计的2025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需提供2025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和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均无法提供,需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如上述财务报告和报表均无法提供,需出具无法提供的文字说明。 |
| 8.信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信息,需做书面说明 |
| 9.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
| 10.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最近一次缴纳的) |
| 1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最近一次缴纳的) |
| 12.仓储场地的产权证明,非自有产权的提供租赁合同首页与签字盖章页,并附场地照片 |
| 13.提供本公司过往类似项目成功案例,须附案例的合作证明(如合同关键页等),案例应能够体现供应商所承接过类似业务内容。 |
| 14.在报名供应商资质审核过程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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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南女士 |
| 联系人电话:01061463155 |
| 联系人电子邮箱:ynan@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若报名供应商数量较多时,国航将在报名阶段保留择优选取的权利。
(三)所有报名材料均须逐页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