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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组带盖纸杯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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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机组带盖纸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机组带盖纸杯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PUR-E-202522520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1.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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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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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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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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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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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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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数量(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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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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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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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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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口径80mm,下口径55mm,杯高110mm,容量约31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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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具备防水、防渗漏功能(工艺中不得使用一次性塑料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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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袋(6个杯盖叠摞后扣于6个杯子上,为一组,独立包装),100袋/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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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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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348元/箱(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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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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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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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23.5mm;重量:3.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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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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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实际订单数量为准。中标人数量:1家。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天津、上海、杭州、成都、重庆、武汉、广州、乌鲁木齐、温州、贵阳、呼和浩特等地。
3.交货期:本项目供货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分批交货,常规订单交货时间为:自中标人收到招标人订单后,北京不超过1天,乌鲁木齐不超过30天,其他地点不超过5天,将带盖纸杯送达招标人指定的收货地点。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一)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自身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中须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生产商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中须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 |
|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扫描件。 |
| (四)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1项(含)以上与本次招标同类的合同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额外币。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用户名称、货物名称、签字/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合同或者单价合同,须附合同项下的对应能体现供货内容的相关订单或发票扫描件或用户单位出具的书面盖章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
| (五)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2025年5月-10月)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证扫描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
| (六)投标人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在信用网站查询的完整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以上3份报告生成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加盖公章)。 |
| (七)投标人所投纸杯和杯盖不能含有不可降解塑料材质(须提供所投纸杯和杯盖材质为纸质或生物降解塑料材质的书面说明,自拟格式,加盖公章)。 |
| (八)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
|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十)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商或加工厂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品牌多个代理商报名的,由生产厂商或加工厂商指定唯一代理商参与本项目。 |
|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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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请报名: |
| (一)未在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投标人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材料审核及报名。 |
|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招标且完成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进行报名,否则将无法投标。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登录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下载招标文件。 |
| 五、投标文件编制 |
|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n)同时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张浚麟 |
| 联系人电话:010-61465986 |
| 联系人电子邮箱:zhangjunlin@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九、其他 |
1.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须加盖公章(首页及签署处加盖公章,文件侧边加盖骑缝章)。
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关于“不良行为供应商”的须知》,规范参与采购项目的各项行为。
3.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招标人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招标人指定联系人。
4.本次招标公告在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