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云南联云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园文物修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530100-2025-0209-0101
项目名称:云南联云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园文物修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1.30万元。
最低限价: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报价方式为填报优惠下浮率,投标人在进行报价时,优惠下浮率必须≥0%,否则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实施范围包含西园大门及其附属设施、卢园别墅及其附属设施等。(1)设计部分: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采购人完成工程设计有关的报批、审批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2)施工部分:完成经采购人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一次性通过验收;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3)购买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部分:根据项目设计及施工需求购买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并安装调试后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以上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注: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完成范围调整后的以上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优惠下浮率)的理由。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计划建设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完成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自采购人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计。
(2)施工工期:150个日历天,自监理的开工通知发出之日起计(含施工准备期及冬雨季、节假日)。
建设地点:昆明市西山区西园(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要求:设计成果符合、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相关部门备案;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深化、优化及后续服务工作,直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为止。(2)工程施工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采购人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备案。(3)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设备、配件等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工程质量保修期: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机构,具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投标人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提供自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地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地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最终报价评分时给予报价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最终报价评分。②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1)工程设计: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①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相关证书、身份证扫描件)。
三、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3.1现场获取:投标人可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北京时间)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招标文件每份为4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资料不齐全将报名失败。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①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除外);
(5)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1)-(5)如联合体投标报名只需提供牵头人的相关资料。
(6)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如联合体投标在报名时须提供,一经报名成功登记后不得更改联合体成员)
3.2标书费用缴纳方式为现金、微信或对公转账。如对公转账(可私对公或公对公转账)请备注报名公司及报名项目名称简写,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取发票或收据。
文件费收取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支行
户名: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502011019245031465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人对此外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13时30分—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2025年7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开标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联云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新闻南路84号
联系人: 翟老师
电话:0871-65372279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911506165
电子邮件:605731644@qq.com
编辑:ynwh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