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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日期:2024-01-17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采购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 2024-01-18 至 2024-01-24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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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采购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1-18 至 2024-01-24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林枫
(采购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12687 项目名称:采购物业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31,700.00 最高限价(元):1,231,7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黑山路1号。

2、服务面积:约9000平方米。

3、服务范围:保洁服务、食堂服务、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等。

二、主要岗位人员配置及要求(15人)

1、项目经理(1人)

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责任心强,五官端正,具有三年以上物业项目经理工作经验(投标时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秩序维护员(2人)

要求: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品德良好,执勤文明,言语规范,责任心强,有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政审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与保洁员共同承担院区内绿化作业。

3.保洁员(5人,含1名会务服务人员)

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气质端庄,能熟练操作保洁设备,掌握保洁基本常识,与秩序维护员共同承担院区内绿化作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掌握树木修剪、维护常识。

(4)餐饮管理服务(7人)

①食堂经理(1人)

要求: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可制定菜谱,相关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政审合格。

②厨师(1人)

要求:能根据规定菜谱烹制中餐菜肴,出品口味好,符合大众口味,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相关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政审合格。

③水案(2人)

要求:具有相关岗位3年以上食堂工作经验,刀工娴熟,身体健康。

④面点师(1人)

要求:能够制作各种花样繁多面点,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⑤凉菜师(1人)

要求:能够制作多种风味凉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相关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政审合格。

⑥勤杂工(1人)

要求: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以上餐饮管理服务人员7人须全部持有健康证(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

三、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管理与综合服务

负责对项目总体管理工作进行策划,对各级人员进行培训、检查和考核,负责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协调,并组织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负责项目信息处理、跟踪、反馈、记录,负责人事管理、劳资管理以及资料档案管理;负责会务服务。协助其他人员完成临时性工作。协助采购人对食堂配送的食材进行检斤、检验。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环境管理服务

负责制订保洁部的整体工作计划,负责对清扫、保洁及消杀工作进行安排,负责对所属人员进行有关标准化保洁知识及清扫保洁技能的培训,负责按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对所属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负责院内绿化(树木、花草等)的管理、楼内绿植的摆放及观赏鱼的日常养护工作,如浇灌、修剪、喂养等,专业性强,保证存活率在70%以上。负责院内整体环境的维护,经过保洁后,确保地面应无可见的任何垃圾、积水及水滴。在正常光照条件下,地面应无明显的拖布擦拭痕迹。公共区域地胶、地砖、墙壁洁净明亮、无灰迹水渍。会议室、领导办公室保持干净整洁。玻璃经清洁后,其正反面应洁净、透明,无可见的水渍、水印。地面经打蜡后,蜡面应光亮、均匀、无杂质,无明显的缺蜡或蜡面不平等现象。桌、柜、椅、门框、窗沿、墙面、天花、灯具等物品经清洁后其表面应无可见污渍、尘土、擦痕及异味。门窗、建筑物、相关物品器具经清洁后其转折面用手擦拭,应无明显的尘埃。卫生间经清洁后,其地面、墙面开关、洗手盆、洗手台面、大小便器、烘手器等相关设施及物品应保持干净、无水渍、无异味。停车场等院内区域经清洁后,无树叶、杂草、残土、积水、积雪。中标人需负责冬季除雪工作,同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餐饮管理服务

负责采购人的早、午餐供应,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用餐保障工作。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厨具、餐具均符合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映事件。餐饮服务人员需按规定做好每年的体检。每季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时调整服务方案,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测评满意率90%以上。

(四)秩序维护服务

负责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并先期开展消防灭火、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维护办公场所秩序,对进出车辆及停放秩序进行管理。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清理搬运办公桌、椅,文件柜,杂物等。秩序维护人员需要24小时在岗值守,及时接听电话,在岗期间不得饮酒、赌博,不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规范使用电器。做好办公区监控监视工作。对外来人员进行引导、登记、管理,对进出物品(包括快递)进行检视,拒绝危险品进入。每天对消防及抢险救灾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其能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维护。门岗要礼貌、规范引导人员及车辆,维护好动、静态交通秩序和车辆安全。

(五)会务服务

会议室服务人员应做好会前保障及会后清洁工作,保证会议室照明、音响、空调、投影等设备完好无缺,满足会议使用。对茶杯等器具逐次清洗消毒,对其他设施定期消毒。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准外传会议内容。

(六)食材总体标准

1、按71.28万元为本单位进行食材配送,具体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根据辽财采[2021]114号《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通知》、辽财采[2022]93号《关于组织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单位需做好采购份额预留比例, 具体比例根据下达文件进行实行,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知晓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减去预留金额的规定,以签订合同为准。

2、投标人必须有正规的食材配送公司,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3、所供食材必须符合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

4、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不得采用转基因食材。

5、食品要求: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中标人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6.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7.质量要求:

食材应当符合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七)食材分类质量标准

1.肉禽水产类:

(1)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必须是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及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供货时提供),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猪肉质量标准不低于市场一线品牌)

(2)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

(3)水产类要求: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2.瓜果蔬菜类:

(1)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5)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6)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 皮不变绿。

(7)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8)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9)水生菜类:藕、菱白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10)食用菌类:蘑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2)水果类:符合 GB/T5009.218-2008 等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2.干货杂粮类:

(1)干货制品: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货时提供)。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杂粮:符合 GB 2715-2016 等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3.其他副食品类:

(1)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2)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3)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4)豆芽: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 GB22556-2008 标准。

(5)干豆腐: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 GB/T 22106-2008、GB2712-2014 等标准。

(6)素鸡: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 符合 GB/T22106-2008、GB2712-2014 等 标准。

(7)辛辣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8)奶制品、饮料、食品制成品:包装完整、干净,无破损,在保质期内,具有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标准不低于市场一线品牌);饮料标准符合GB 7101-2015标准。

(9)食用油(非转基因):大豆油符合 GB/T 1535-2017 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10)大米面粉:优质大米面粉,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食品相关GB/T 1354-2018(大米)、GB 1355-1986《小麦粉》、GB/T 8607-1988《高筋小麦粉》、GB/T 8608-1988《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LS/T3201~3208-1993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当年新米新面粉。

4.执行标准:

(1)肉类标准:GB2726-2016、GB20799-2016、GB/T31406-2015、GB/T31319-2014、GB/T29342-2012、GB/T23586-2009、GB/T23969-2009 等。

(2)肉类检测标准:GB/T9695.4-2009、GB/T9695.32-2009、G8/T9695.3-2009、GB/T9695.22-200、 GB/T9695.13-2009、GB/T9695.31-2008、 GB/T9695.15-2008 等。注:供货时投标人须提供所供货物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

(3)蔬果类执行标准: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2-2001、NY5089-2005。

五、物业费用构成

物业管理费实行包干制。

报价必须包含但不限于:食材配送费(固定总价:71.28万元)、员工工资、福利、物业人员伙食费、加班补助、服装、管理费、税金等费用。员工工资,不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六、其他要求

1.物业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岗位管理安排,否则解除合同。

2.采购人每季度对服务管理公司进行考评,考评分为三个等次(200分-190分为优秀、189分-179分为合格、178分以下为不合格)根据得分情况进行评定等次,考评等次为不合格时,采购人将通知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再次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时,采购人将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

3.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完成部分原有岗位用工人员的过渡工作。

4.服务人员不属于采购人单位员工,与采购人单位无任何相关法律关系。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接受双方的共同管理,在工作中发生突发事件(违法、生病、死亡等)由物业公司负责。

注: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上一年度履约验收及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续签最多不得超过两年。本次采购为第一年预算,签署合同为本年度,第二、三年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2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四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沈阳市农业技术推广培训中心、沈阳市农业检验监测中心、沈阳市植物保护中心) 地址: 黑山路1号 联系方式: 024-67997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枫 电话: 024-22896613、2289004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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