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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运行技术创新研究与保障基地(中核武汉总部)项目(一期)厂外电力工程(10kV供电)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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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运行技术创新研究与保障基地(中核武汉总部)项目(一期)厂外电力工程(10kV供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RR23-ZB3-ZB-008-003)

 

1.招标条件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2.2项目名称:核电运行技术创新研究与保障基地(中核武汉总部)项目(一期)厂外电力工程(10kV供电)。

2.3项目概况:

依照供电公司的高压供电接入方案:

一路电源:由未来城变电站4#母线未405间隔未科二回,经中核开闭所II段母线新增06间隔,以电缆方式至该户新建专用中心配电室,对其供电,供电电压等级:10千伏。供电容量:9430kVA(2000kVA×3+1600kVA×1+1000kVA×1+800kVA×1+30kVA×1)。产权分界点:以客户厂界外第一断路器为分界点。分界点(断路器)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企业,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客户。

一路电源:由东扩11#变电站6#母线待用12间隔待出线路,经科技三路立交桥开闭所II断母线新增14间隔,以电缆方式至该户新建专用中心配电室,对其供电,供电电压等级:10千伏。供电容量:9430kVA(2000kVA×3+1600kVA×1+1000kVA×1+800kVA×1+30kVA×1)。产权分界点:以客户厂界外第一断路器为分界点。分界点(断路器)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企业,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客户。

2.4招标范围:

核电运行技术创新研究与保障基地(中核武汉总部)项目(一期)厂外电力工程(10kV供电)。具体工作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由科技三路立交桥开闭所和中核开闭所--本项目中间地块新建高压配电室之间的两路10kV线路及土建通道的设计、施工;

(2)包括高压线缆、开闭所内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土建通道的施工、防火封堵等;

(3)本项目10kV两路高压供电线路和设备的申报、图纸设计、审图、计量、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验、验收及其送电运行、办理该工程建设的所有相关手续,确保验收通过,保证按期送电。办理供电公司投用电手续及承担供电部门全部管理费用(不含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实行“办手续、设计、审图、采购、安装、调试、材料设备送检、试运行及验收的承包模式”;

(4)在满足建设单位需求及供电部门要求的前提下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地上地下各种影响因素,确保设计图纸的可实施性。

以上作业范围及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核电运行技术创新研究与保障基地(中核武汉总部)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CWHGY-21006073--GC)要求,如有任何明确性的文件需要增加或减少工程任务,分包方需无条件接受,分包方不得以工程量增加或减少造成施工难度增加为理由而提高相应价格。

甲方有权对本合同分包工作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且无须作任何解释,也不视为违约。

2.5最高投标限价:91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2.6计划工期:暂定10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及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为准,具体进度计划和施工安排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施工组织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执行。

2.7项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高新大道以南,科技三路以北。

2.8质量标准:优秀,取得“楚天杯”,争创“鲁班奖”。分包人在满足建设单位需求及供电部门要求的前提下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地上地下各种影响因素,确保设计图纸的可实施性,且必须严格执行《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等现行的有关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供电部门等相关验收部门的标准要求;并符合招标人与建设方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本项目分包工程部分的质量约定以及甲方公司关于质量的相关管理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能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许可;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盖章);

②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含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投标人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近3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电力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书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在“信用”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发布公告之日后的截图证明并盖章);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3年(近3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担任过类似项目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电力工程工程总承包(EPC)的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业绩的竣工验收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承诺书、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近半年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电)。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近半年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在建承诺书、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近半年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近半年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拟派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如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的,可同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⑥安全员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⑦班组长要求必须至少配备1人。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近半年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⑧以上人员的证书均要求记载的工作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入本项目的各专业人员最低从业年限不少于2年,同时提供各人员相关证书(如有)、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要求: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6日9时30至2023年11月21日9时30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投标人服务→投标人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投标人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4.2.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b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 →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2.3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科技园兴业楼北楼2单元1201室)。

招标主管:邹工

联系电话:027-87211436

电子邮件:jiangherunze_hb@126.com

5.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7日9:30(北京时间)。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chinabrr.com)上发布。

7.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8.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本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11. 联系方式

      人: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229号    

      人:郭存/段欣欣

        话:15171754072/151714501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人:邹工

       话:027-87211436

        箱:jiangherunze_hb@126.com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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