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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电建水电七局三分局五环路(成灌高速)互通及蜀信路下穿工程其它建筑材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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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PDF文件为准)

电建水电七局三分局

五环路(成灌高速)互通及蜀信路下穿项目石材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7003-230022

 

各潜在投标人:

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花岗岩石材,用于五环路(成灌高速)互通及蜀信路下穿工程项目,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五环路(成灌高速)互通及蜀信路下穿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对既有郫都东互通进行升级改造,形成枢纽互通,同步完成科新南路、清马路作为高速辅道改造;郫都大道节点起于中信大道,往南下穿成灌高速,止于滨河路,全长 1.72 公里,宽 45 米。

1.1.2交货地点为五环路(成灌高速)互通及蜀信路下穿项目施工现场。

1.2采购内容:花岗岩芝麻白石材(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计划数量

需求时段

到货地点

执行标准号

备注

1

花岗岩嵌边石

150*100*600mm

6100

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具体以买方计划为准。

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水电七局五环路项目

 执行国标GB/T9966-2011及GB6566-2001相关标准

芝麻白

2

花岗岩路缘石

300*150*900mm

6100

 

合计

 

12200

 

 

 

 

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

(3.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4.卖方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特殊性,夜间不收货。

(5.招标采购无材料预付款。卖方协助买方进行移交等工作。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做要求;生产能力要求制造企业须具备产品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由、省部级CMA认证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各1份。

(2)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石材销售资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0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合同总金额为3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两年内不曾出现严重的质量、供应的等负面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质量要求:满足国标GB/T9966-2011及GB6566-2001相关标准,报价产品应附带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等资料。

(8)其他要求: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报价人需明确产品生产厂家,实际供货产品品牌需与报价承诺品牌一致。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2.3被列入电建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止期内不得参与本次招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3、报价有效期:90天。

4、验收方式:

(1)按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验收

1)应随同每批石材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材质证明书)、型式检验报告、等必要文件。

2)明确不得采用二手石材改制。

3)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采购方根据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代表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供货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的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4)当采购方对石材质量有异议时,进行质量抽检,采购方抽样复测以采购方监理部门认可的实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供货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供货方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5、合同结算

5.1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3%。

6.1.1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000201827469M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注册电话:028-8173708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5100 1426 2080 5085 54759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单据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结算完成并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当月结算货款的30%,三个月内支付结算货款的6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全额退还(质保期为6个月)。

货款采用两种支付方式:①银行转账支付方式;②电建融信通、E信通、中企云链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方式,两种方式均合法有效,无优先性。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6个月,自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3年8月15日17:00点(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028-87912118)。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23年8月15日17: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

8.3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23年8月16日17: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期前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平台网站合格供应商审核联系人:许工4006274006-07)。

8.4报价保证金费用的支付

(1)询比价文件售价:300元/套,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方式

投标人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汇款。询价文件费用汇款应当从其投标人账户转出,且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询价文件支付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5100 1426 2080 5085 5475

汇款备注:230022标书款。

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登陆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于“获取文件”中,选择“缴纳凭证”。选择对应项目并上传相关付款凭证,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取询价文件。

(4)投标人可凭缴费凭证,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标书款收据

(5)凡是上传资质文件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不能参与投标,且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6)询价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投标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电子版询价文件均以PDF文件格式发售,投标人可于询价文件附件中下载用于编辑使用的word文档以及询价文件其他附件。

(7)本次报价保证金:无

8.5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6递交文件应包括:

8.6.1物资报价表;

8.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6.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7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7.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8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8-87859171。

8.9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10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 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

  址:成都市郫都区成灌东路349号

邮政编码:611730

联 系 人:李先生(商务)   李先生(技术)

联系电话:028-87912118   13618880852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设履约保证金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14.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五环路项目部

    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话:13618880852

 

 

                       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

                       2023年8月

 

 

 

bid.power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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