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2023年度伙食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2023年度伙食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G2023-FW5557(G2023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健
项目联系电话:0579-82421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环城北路3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健 0579-824210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文倩 0579-83182132
代理机构地址: 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拟就“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2023年度伙食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范围: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3-08-02 17:00
2.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2023年8月2日 下午17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 148251915@qq.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4.联系人:朱女士
5.联系电话:0579-83182132
6.联系邮箱:148251915@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或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5.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需依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客观公正,不恶意或偏向性提供意见和建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3年8月2日17时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寄至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逾期送达、匿名送达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将不予接受(可以先邮件发送,再将原件寄达)。
六、附件信息:征求意稿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7: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中“开标时间”即为“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7.946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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