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C15090020220031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7-25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2-07-25 09:30:00 | ||
正式公告 |
化德县产业路、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化德县产业路、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 已由 化德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 化德县产业路、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建议书 的批复》( 化 发改字〔 20 2 2 〕 1 49 号)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化德县交通运输局 以 《关于 化德县产业路、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的批复》 化交字( 2022 ) 31 号 文件批复 , 项目业主为 化德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 , 招标人为 化德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 1.1 产业路:赛不冷村田间砂石路工程 5.631 公里、永红村田间砂石产业路工程 3.182 公里、民乐村田间砂石路工程 2.89 公里、二道河—王昌砂石路工程 2 公里、莫龙图—新民砂石路工程 1.7 公里、南水泉砂石路工程 4.73 公里、四道营至丰兆砂石路工程 2.156 公里,设计为砂石路,路基宽度为 6.5 米,采用 15 厘米天然砂砾面层 。
2.1.2 通村公路:九号后农场至黄旗界断头路硬化工程 0.601 公里、二里沟至赛勿素混凝土路面工程 2.498 公里,设计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 6.5 米,路面宽度为 4.5 米, 20 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 20 公里 / 小时。车力乌素道路修护工程 0.255 公里、白彦沟西道路修护工程 0.17 公里、秋灵沟村东道路修护工程 0.14 公里、永兴道路维修工程 0.14 公里、水泉过水路面维修工程 0.05 公里、建林过水路面工程 0.06 公里、黄金沟道路维修工程 0.42 公里、大井沟道路维修工程 0.025 公里、侯家村道路维修工程 0.08 公里、赵家村道路维修工程 0.06 公里、庆乐村过水路面工程 0.14 公里、民建村道路维修工程 0.05 公里、新建村道路维修工程 0.02 公里、向阳维修水泥路面工程 1.805 公里、德胜维修水泥路面工程 2.169 公里。
2.2 监理服务期限
本工程总监办监理服务期共 456 日历天 ,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共 91 日历天 ,计划进场日期: 20 22 年 8 月 1 日,计划交工日期: 20 22 年 10 月 31 日,缺陷责任期共 365 日历天 。 上述进场、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进场时间以实际进场时间进行计算。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化德县产业路、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 , 本项目招标 施工监理设置为 一级监理机构, 即总监办 1 个。 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监理标段 |
施工标段 |
项目类别 |
路线名称 |
路 线里程 (公里) |
标段 里程(公里) |
主要工程 内容 |
JL |
CYTCSG |
产业路项目 |
赛不冷村田间砂石路工程 |
5.631 |
30.972 |
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桥涵 、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 等 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 |
永红村田间砂石产业路工程 |
3.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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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村田间砂石路工程 |
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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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河 —王昌砂石路工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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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龙图 —新民砂石路工程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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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泉砂石路工程 |
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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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营至丰兆砂石路工程 |
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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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村公路项目 |
九号后农场至黄旗界断头路硬化工程 |
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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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里沟至赛勿素混凝土路面工程 |
2.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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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力乌素道路修护工程 |
0.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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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彦沟西道路修护工程 |
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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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灵沟村东道路修护工程 |
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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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道路维修工程 |
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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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泉过水路面维修工程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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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林过水路面工程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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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沟道路维修工程 |
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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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井沟道路维修工程 |
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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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家村道路维修工程 |
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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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村道路维修工程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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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乐村过水路面工程 |
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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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村道路维修工程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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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村道路维修工程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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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维修水泥路面工程 |
1.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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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胜维修水泥路面工程 |
2.169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 具 有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 及以上 监理资质 ;
② 近 5 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四级及以上公路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任务 ;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在 “ 信用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5 在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的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5 .招标文件获取
5 .1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 B 区 2# 楼 249 房间 ,办公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 : 0 0-12 : 00 下午 14 : 30-1 8 : 0 0 。联系电话: 0474-8182238
5 .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 年 7 月 5 日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 前,逾期不予受理。
5 .3 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 ggzy.wulanchabu.gov.cn )。
5 .4 投标人应随时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 “ 查看答疑补遗 ” 栏目中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 22 年 7 月 25 日 9 时 3 0 分 , 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 0 分至 9 时 3 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 B 区二号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nmgztb.com.cn )、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mg.gov.cn )、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ulanchabu.gov.cn/)。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 化德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乌兰察布市化德县
电话: 0474-791486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化德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
电 话: 0474- 7910330
联 系 人 : 刘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 8 号
邮编: 010051
电话: 18547109089
联 系 人: 孙先生
公告附件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编 号 |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ZJ |
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 有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 、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 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编 号 |
业 绩 要 求 |
ZJ |
近 5 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四级及以上公路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任务。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编 号 |
信 誉 要 求 |
ZJ |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1.4.4 款要求。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 最低要求)
标段 编 号 |
人 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ZJ |
总监理工程师 |
1 名 |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以职称证书为准) ; 2 、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系列为道路与桥梁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 、至少担任过 1 项 四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或监理负责人 职务; 4 、 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退休证明的复印件 ) 。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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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 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3 )《接收投标文件登记表》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 澄清文件编号(如有)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 d .投标文件所附身份证 均指第二代身份证 (含正、反面) ,且在有效期内 ; e . 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 (指身份证、职称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 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 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 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银行保函的实质性内容、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 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提交的投标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了绑定 。 (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 (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 ( 6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7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9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0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1 )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7.4 项规定。 ( 1 2 )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 ( 1 3 )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 澄清文件编号(如有)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 e. 投标文件 “ 监理服务费用报价汇总表 ” 中的投标报价总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必须一致 。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6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7.4 项规定。 ( 7 )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 ( 8 )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 、监理资质证书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投标人的 总监理工程师 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5 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 绩: 2 5 分 履约信誉: 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5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四舍五入,取整数) : 除按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包含 5 )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 (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 ×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10 位小数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35 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0 分 |
( 1 )监理项目概述、监理工作范围( 2 分) |
( 2 )工程质量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2 分) a. 质量监理方面的独到见解和具体行之有效的措施; b. 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论述; c. 对可能的质量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和预控方法。 |
|||
( 3 )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与管理方法和措施(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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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2 分)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工程计量与支付的准确性,避免滥用职权、不合格工程亦支付、重复计量、超前支付、超量支付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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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合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2 分) 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合同管理问题,提出具体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及措施,避免重大工程变更、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
|||
( 6 )组织协调的内容与方法(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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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2 分) |
|||
( 8 )施工安全监理方法和保证措施( 2 分) |
|||
( 9 )适用于本项目的具体的旁站监理方案(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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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应付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措施(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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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 分 |
从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五方面对实施过程中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每项 1.2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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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的建议 5 分 |
投标人根据多年行业管理经验、监理实践,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就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但不限于这些方面)向委托人提出合理的建议(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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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员 25 分 |
总监理工程师 任职资格与业绩 2 5 分 |
满足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 最低要求)的,得 2 5 分。 |
2.2.4(3) |
评标价 5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率 ×100×E 1 ; (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率 ×100×E 2 。 其中: F= 5 , E 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2 ; E2=0.1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
|
2.2.4(4) |
其它因素 |
业绩 2 5 分 |
满足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 15 分 。 |
在满足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的基础上,近 5 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四级及以上公路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任务的每增加 1 项 加 10 分,最多 得 10 分。 |
|||
履约信誉 10 分 |
满足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 10 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2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在保持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变(投标人须知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的前提下,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有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4.3 不适用。 3.4.4 不适用。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 (相关人员的在岗情况以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为准,不进行核实)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还应查询以下网站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 1 ) “ 信用 ” 、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核实; ( 2 )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对投标人股东信息进行核实; ( 3 ) “ 全国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对投标人提供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 ;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资格审查办法 ” 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 1 )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 1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1 )按本章第 2.2.4 项( 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 A ;
( 2 )按本章第 2.2.4 项( 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
( 3 )按本章第 2.2.4 项( 4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 四舍五入 ” 。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A+B+D 。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 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C 。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 四舍五入 ” 。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 =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C 。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温馨提示:
-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陆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49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办理流程详见《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信息库的通知》。联系电话:0474-8182238、0474-825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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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注:已进入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下载领取招标文件,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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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保险,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系统,进入投标保函管理界面,进行线上投保;2.支付保费后显示投保成功,用户可在投标保函管理页面查看到保函信息,视同已经购买投标保证保险。开标时,投保情况以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展示为准;3.投保流程可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用户手册栏目查看《乌兰察布市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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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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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远程解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45分钟内进入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https://ggzy.wulanchabu.gov.cn/,登录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在开标-网上解密界面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若未按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活动,后果自负。
?详细操作流程见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用户手册中《乌兰察布市工程建设投标系统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 6、详细投标流程见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