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 ||
| 采购单位 | 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 ||
| 行政区域 | 霞浦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5月18日 14:3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5月19日至2022年05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6月08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易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05930258 | ||
| 采购单位 | 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易工15505930258 | ||
| 附件: | |||
| 附件1 | 保密承诺书.doc | ||
项目概况
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1]FS-ZC[GK]2022002
项目名称: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主要技术规格 | 供货期 |
| 包1 | 副食品采购 | 1 | 批 | 200万,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详见第二部分技术及商业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投标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之日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资格性检查不合格,投标无效。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当日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五)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六)承诺遵守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七)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9日 至2022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采用线上提交报名资料方式报名线上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将下述报名资料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837410494@qq.com),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③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不显示成立时间,则须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或签章)或发证机构出具的含成立时间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5、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提供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
联系方式:易工15505930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工
电 话: 15505930258
ccg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