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片区、嘉兴片区、义乌片区及湖州片区7台电动堆高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港物资 拟对温州片区、嘉兴片区、义乌片区及湖州片区7台电动堆高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ZJHG-WZ-2025-85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1. 货物名称及数量:7台电动堆高机。
2.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范围内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含验收的时间,不含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时间)。
3. 技术要求:电池容量≥420kWh,起升高度≥18650 mm(可堆7层高标准空箱)。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正式授权书),制造商(包括代理商代理的制造商)具有完成电动堆高机设计、制造、检验检测、现场安装、缺陷修复和售后服务相适应的能力。
2.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所投品牌5台及以上电动堆高机的供货业绩(制造商品牌的销售业绩可作为其授权代理商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供货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4.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网站查询为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