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6-240001
一、招标条件
受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西南公司委托,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资产管理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综合安全管控中心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款结算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山东泰安二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东南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徂徕镇境内,地处山东省地理位置和电力负荷中心,距济南、莱芜、济宁、青岛的直线距离分别为70km、40km、105km、260km,距500kV泰山变电站线路距离8.4km,上网条件便利,受送电条件好。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安装6台单机容量300MW的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800MW。建成后承担山东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上水库正常蓄水位681.00m,死水位640.00m;正常蓄水位库容1218万m3,调节库容1066万m3,死库容152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07.50m,死水位182.00m;正常蓄水位库容1409万m3,调节库容1256万m3,死库容153万m3。电站装机容量1800MW(6×3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8亿kW·h。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其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临时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电站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施工期间外来物资及重大件可通过公路、铁路或水运联运的方式运输至工地。
本次采购的项目为泰安二期抽水蓄能输水发电系统工程(TAEP/C2标)。
2、招标范围:综合安全管控中心的供应、运输、安装、系统调试、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综合安全管控中心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说明: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最终采购量以采购人实际工程需求量为准,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或取消时,采购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原则上评标过程中不再对报价问题进行澄清。
4、交货时间及方式: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组织进场。
5、交货
6.付款方式:
6.1预付款:
先货后款,为一次性整体采购,无预付款。
6.2付款
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买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质量与合同完全一致并经双方验收后10日供应方向买方开具符合规定且满足买方财务要求的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设备完成安装后调试后30个工作日内再支付货款的65%;剩余5%作为质保金,如货物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全额质保金。
6.3税金
采用一票制,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7、质量要求:符合标准,如遇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3年内不少于3个合同,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不得低于30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7、招标人需
8、被 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9、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