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文化传媒文创生活用品及其他定制礼品(建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文化传媒文创生活用品及其他定制礼品(建组)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6001458。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选取5家中标人为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 进行生活用品及其他定制礼品生产供应。项目预算:600万元,签订2年框架合同,按实际结算。
具体采购内容、预估数量及限价详见附件:需求清单。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产品单价均已包括物料交付给采购人所需的产品打样费、模具费、生产制作费、产品质检报告送检费、运费、税费、装车费、卸车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具体的采购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以采购订单约定的为准。因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建库有效期:
①建库有效期为 与招标文件及框架合同一致;延期或重新建库的,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②建库入围及排序、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按综合评分法执行。若首次招标拟成交供应商不足5家,招标人可启动后续补招程序直至招满为止;如不增补,则由招标人决定剩余产品分配至中标供应商(分配原则详见第“4、分配原则-③”);如需补足,则合同有效期按补足后的时间确认,最长不超过本项目建库有效期。
4、分配原则:
①中标人评分排名作为建库入围及考核排序依据;综合得分排名第一至第五的中标候选人按排名梯次承担招标人在建库有效期内需求清单共 68 款货品(A 类 25 款、B 类 24 款、C 类 19 款)的供货分工,其中第一名承担产品数量最多,依次递减,各名次对应款数以《分配统计表》为准。
表1 分配统计表
| 产品等级 排名 | A类(爆款产品) | B类(热销产品) | C类(常规产品) | 小计 |
| 第 1 名 | 7 | 7 | 6 | 20 |
| 第 2 名 | 6 | 7 | 4 | 17 |
| 第 3 名 | 5 | 5 | 4 | 14 |
| 第 4 名 | 4 | 3 | 3 | 10 |
| 第 5 名 | 3 | 2 | 2 | 7 |
| 合计 | 25 | 24 | 19 | 68 |
②清单内产品按中标人投标报价签订框架合同;超出清单的增补产品,按《文创产品采购定价考核实施细则》中的分配原则确认供应商。
③招标人根据中标人数量平均分配框架合同额度,清单内同一产品按价低者优先分配,价格相同则排名靠前者优先分配,分配数量达到“分配统计表”上限的,按排名顺序顺延;所有框架合同含税总金额上限为600万元。在建库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在不突破上述总金额的前提下,依据考核结果对各中标人框架额度进行调整,并履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
5、价格锁定
实际结算价格以中标人投标报价及订单约定为准,在建库有效期内原则上不得擅自变更;须按甲方订货量、交期供货,并保证货物符合封样、技术规格及验收标准。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打样摊销、模具、货物、人工、包装、保险、运输、装卸、税费、知识产权费用、售后服务及履行期间合理费用。成交或履约中因供方遗漏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不再追加。投标人应合理预见原材料、辅料、生产与设计服务市场价格的一般波动。
6、供应商年度考核
招标人组织的供应商考核细则详见本第五章合同模版附件4《文创产品采购定价考核实施细则》。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按采购人订货单进行发货 | 广州地区 | 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按照招标人采购订单需求定期配送所需货物。首次下达订购单的须在60天内完成模具开发并完成首批订货单送货交付;已有模具的,一般情况下在下达订购单 35 天内完成送货。特殊情况紧急所需的货物,在接到送货通知后 25天 内将货物运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 参加,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相关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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