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E140100026702440800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中环以北储备地块一(原南堰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401000267024408001001)已由太原市财政局批准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地块采用污染土壤清挖后转运至异地处置中心异位淋洗+氧化联用的修复方案,修复污染土方量约2230.58立方米。项目总投资511.05万元。工作范围污染土壤修复工程的辅助设施建设、主体修复工程、过程检测、基坑支护、降水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 建设内容:污染土壤修复工程的辅助设施建设、主体修复工程、过程检测、基坑支护、降水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南中环以北储备地块一(原南堰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技术方案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异位土壤修复的场所。 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已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型的业绩证明(同类型工程是指与本项目工程性质、治理内容、施工工艺相近的工程);同时,投标人保证相应业绩在官网可查询得到,提供链接网址、网页截图和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基本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其他要求: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凭证及项目班子人员社保明细表(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明细表须包括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的缴纳税收完税凭证或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若出现此类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法律后果。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