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平市燃气老化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26-ZB0385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平市燃气老化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EPC)(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9022002)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高行审字[2025]1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平市燃气老化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EPC) 2.2招标编号:HCZB-2026-ZB0385 2.3建设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公用管道GB1级别资质; (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在“信用”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本 (2)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