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头山群众活动场所改造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GC25050503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虎头山群众活动场所改造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10401001)已由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阳审管审字(2025)100号、{2026}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县政府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虎头山群众活动场所改造更新项目 2.2 招标编号:YDGC250505034 2.3 建设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部在虎头山公园现有范围内进行,改造总面积约22418.53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虎头山公园的园路改造、广场铺装、生态修复、城市家具及公厕等等配套设施改造;投资额为129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01.89万元)。 2.5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主要包括虎头山公园的园路改造、广场铺装、生态修复、城市家具及公厕等等配套设施改造;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7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县政府投资 2.8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或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须登录“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并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入晋企业信息查询页; 3.4 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将由“信用”网站跳转至“执行信息公开网”页面)及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