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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智能巡检及IVCV诊断系统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5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标题]无人机智能巡检及IVCV诊断系统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08/18-QT-107)一、   招标条件无人
[公告标题]

无人机智能巡检及IV&CV诊断系统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08/18-QT-107

一、   招标条件

无人机智能巡检及IVCV诊断系统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无人机智能巡检及IV&CV诊断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8/18-QT-10701

无人机智能巡检及IVCV诊断系统技术服务标段

无人机智能巡检及IVCV诊断系统技术服务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无人机智能巡检及IVCV诊断系统技术服务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

2020-2023年,投标人具有1份无人机巡检相关业绩(合同买卖双方关键页,合同签订日期和体现关键信息页)

6.财务要求: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格盖章的近三年(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应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d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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