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4/22-QT-003)
一、招标条件
靖宇县那尔轰河流域综合规划及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已由华电吉林能源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及范围:本次流域综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那尔轰河流域,流域面积820km2,干流河长69.9km(仅供投标人参考,详情由投标人自行查明,投标人不因引用该数据而免除责任。)。本次流域综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那尔轰河流域,流域面积820km2,干流河长69.9km(仅供投标人参考,详情由投标人自行查明,投标人不因引用该数据而免除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程》(SL201-2015)、《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45-2006)等)所规定的规划范围、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编制《靖宇县那尔轰河流域综合规划报告》、《靖宇县那尔轰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附属报告,按要求组织相关咨询、审查会议,对成果进行汇报、解答、修改完善,提供相关服务与配合工作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规划成果为靖宇县那尔轰河流域景山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发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一)靖宇县那尔轰河流域综合规划工作 根据流域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分析流域治理开发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流域防洪减灾、水资源合理配置、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等规划的目标和总体部署,研究提出加强流域综合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对规划方案进行实施效果评价。规划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规划背景分析;(2)总体思路与布局;(3)防洪规划;(4)水资源规划;(5)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6)水土保持规划;(7)重大水工程规划;(8)流域综合管理规划;(9)实施效果评价;(10)环境影响评价;(11)保障措施制定。 (二)靖宇县那尔轰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对那尔轰河流域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论证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及环境影响,提出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协调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根据流域规划环评内容和特点,调查和编制工作包括资料收集、流域现状情况进行现场踏查、样方调查、环境现状监测等,在基础资料和监测数据齐全的基础上,编制规划环评报告,收集整理公众意见,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总则;(2)规划分析;(3)现状调查与评价;(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规划方案合理性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7)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8)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与规划;(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10)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11)评价结论。 (三)其他相关工作。按要求组织相关咨询、审查会议,对成果进行汇报、解答、修改完善,提供相关服务与配合工作并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取得最终审批意见等。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7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报告编制及审查工作。 2.4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元) CHDTDZ024/22-QT-00301 那尔轰河流域综合规划及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那尔轰河流域综合规划及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测绘等相关专业甲级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核准或投运时间在此时间内)具有水利行业相关规划类似业绩(流域综合规划、区域规划或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等专项规划)(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业主证明等资料,包含封面、工作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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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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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