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明珠大酒店引进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明珠大酒店引进光伏发电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600289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为明珠大酒店光伏发电采购项目,酒店提供光伏设备铺设场地,由光伏公司全额投资,负责项目设计、施工、运维(组件清洗、故障检修、设备更换)及所有相关手续办理;酒店在 商业电价的基础上约定折扣率,按照光伏实际供电量和折扣电价向光伏公司缴纳电费,余电由光伏公司统一上网处理;合作期满,光伏公司将电站所有权移交明珠大酒店。现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本项目含税总预算27,306,700.00元人民币。
| 序号 | 预计装机容量 | 预计可建设面积 | 电价 | 最高限价 (折扣率) |
| 1 | 1.5MWP | 1.5万平方米 | 商业电价
| 75%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3、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有效报价范围:折扣≤75%,要求折扣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2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投标人只能报唯一的折扣,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且折扣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折扣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投标报价折扣计算报价。例如,折扣填70%时,即对应采购内容的含税结算单价等于其含税单价*70%。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 1 | 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 广州市白云区新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南航明珠大酒店 | 建设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交付设计方案、装机容量、施工方案、并网方式、楼宇荷载评估等报告给招标人审核。招标人审核同意后 20个自然日内交付深化施工图、航空安全论证报告。并在通知进场之日起 9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并网交付使用。 运维时间:总合作期限不超过25年。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25年,合同具体起始时间和合作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 参加,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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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sai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