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黄金研究院 无压烧结银粉银浆制备技术开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黄金研究院 无压烧结银粉银浆制备技术开发(招标编号:CNGZB-2026-895)已由黄金集团 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机理探究:研究不同球粉/片粉比例对剪切强度的影响,找到最佳的粉体比例;研究不同的球/片比例及形貌对剪切强度、烧结致密性、浆料触变性、拉丝率等应用指标的影响;研究片粉不同径厚比对烧结规律的影响;研究不同有机物、树脂及助剂对剪切强度及微观组织的影响规律,研发出最佳的银浆配方。
(3)定向开发针对不同形貌、不同粒径范围的银粉包覆剂。
(4)能够稳定放大,确保连续20批次生产稳定性,批次间性能波动不超过±5%,在浆料或封装企业客户测定达到进口银粉替代要求。
2)人员培训:(1)培训甲方技术人员掌握银浆及所用银粉的生产技术要点(原材料选择和预处理、银粉制备原理及工艺流程)、球磨过程参数的影响因素(球磨时间、转速、介质(磨球材质、尺寸)对银粉形貌的影响、浆料固含量、分散剂的选择与优化)及生产稳定性控制方法等;(2)生产人员达到独立操作生产、解决常见问题,确保在无外部技术人员指导的情况下仍能稳定生产。
3)技术文件:乙方指导甲方建立完整的作业管理文件、生产技术文件及操作规范。
4)中标方责任、要求
(1)中标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30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发计划,包括研究阶段相应的技术方案和时间进度安排;
(2)中标方每月向招标方书面汇报研究进展明细;
(3)中标方应在服务时间期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内容及研发目标任务。
5)招标方需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
(1)技术资料清单:提供中标方所需的可公开的项目相关资料,包括生产线产品的技术指标、成分、工艺路线等;
(2)其他协作事项:参考中标方的指导意见,出资搭建粉体制备的实验室、扩大实验线,含试验原料、设备、试验及分析费用等。
2.2服务
2.3服务期限:三年,具体时间以最终服务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高校和事业科研单位提供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
需提供近3 个完整会计年度(2023、2024、2025,若2025年审计未出则提供2022、2023、2024年)财务说明,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3年,自成立起全部财务说明。
(3)人员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或者本单位控股公司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花名册和社保缴纳凭证)
(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本次投标;以“信用”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质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时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