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简化管理单位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和二维码“一码贯通”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市环函[2026]96号)文件要求,我矿需配备危险废物智能化管理终端,实现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电子标签“一码贯通”全过程运行。
2.2 采购范围:危险废物二维码“一码贯通”联网及运维服务。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 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中村镇松峪村松峪煤业。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质量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环保咨询服务的营业执照。
3.2.本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同时具有相关项目工作经历。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协议书;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③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物联网对接页面截图;
合同协议书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物联网对接页面截图:单位ID、对接凭证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9月3日17时00分至2026年9月7日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