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李子金矿
火工材料(电子雷管、乳化炸药)采购
公开询比公告
询比编号:CNGZB-2026-624
一、询比条件
本项目为甘肃省天水李子金矿 所需火工材料(电子雷管、乳化炸药)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现由黄金集团 集中采购 负责组织,以公开询比的方式,开展采购工作。
二、概况与采购范围
| 包号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清单名称 | 规格/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发) | 备注 |
| 包1 | 1 | 甘肃省天水李子金矿 | 电子雷管 | 电子雷管 | 发 | 40000 | 10 | 长度4米电子雷管 |
| 包号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清单名称 | 规格/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吨) | 备注 |
| 包2 | 1 | 甘肃省天水李子金矿 | 膏状乳化炸药 | 二号岩石乳化炸药\02W直径3224kg/箱 | 吨 | 50 | 8400 | 月使用量 |
三、报名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为符合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要求并可提供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资质的企业。
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销售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且其代理销售的对应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上述《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同一标包仅接受生产厂家唯一授权。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