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围堰工程施工(Ⅱ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6110011062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围堰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获批准实施,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位于已建成的葛洲坝水利枢纽左端,地处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距上游三峡水利枢纽37km。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是在维持二号船闸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拆除现有三号船闸并保留其右边墩,紧邻三号船闸右边墩新建两线闸室有效尺度为280m×40m×8.0m的大船闸,工程航道等级为Ⅰ级,设计通航船舶吨级为10000吨级,工程等别为Ⅰ等。新建两线船闸并行布置,与二号船闸共用三江上、下游引航道,两线船闸中心线间距为90.0m,双线船闸的中心线与坝轴线正交,主体段结构总长400.0m。同时挖深三江上、下游引航道,使其最小水深分别达到7.0m、7.5m。工程施工总工期95个月(含12个月工程筹建期)。
上游全年围堰上起黄柏河口导堤,下接二号船闸与三江冲沙闸之间约62m宽的非溢流坝段。上游全年围堰包括土石围堰和岩埂围堰两部分,围堰轴线总长835.94m,其中土石围堰段长726.59m,岩埂围堰段长109.36m。
下游全年围堰上起二号船闸右边墙,下接三江航道左边坡。依次经过非溢流坝段、三江冲沙闸三级池、尾水墩、护坦和三江航道。围堰外侧距离原三江航道中心线最小距离约52m。下游围堰由混凝土围堰、钢管桩围堰和土石围堰和岩埂围堰四部分组成,以及二号船闸3个泄水墩临时封堵。围堰轴线全长960.85m。其中土石围堰长28.70m,混凝土围堰长236.85m,钢管桩围堰长477.07m,岩埂围堰段长218.23m。
船闸主基坑迎水面由上下游围堰和葛洲坝坝体挡水,基坑左侧为葛洲坝左岸开挖边坡。岸坡段上部为人工填土、粉质壤土、老粘土或砂砾石,其中人工填土和砂砾石为强透水层,大部分埋深约10m,局部最大深度15m,上游防渗墙顶高程为69.0m。大坝帷幕线下游地面高程57.3~58.6m,地下水位高程约56.0~57.0m,下游防渗墙顶高程为56.0m。葛洲坝防渗帷幕上游基坑,采用高喷墙+帷幕灌浆防渗,高喷防渗墙深入基岩100cm,高压旋喷桩直径100cm,间距80cm。大坝帷幕线上游基坑的帷幕灌浆底高程深入3Lu线以下5.0m。下游则采用3级围堰的防渗标准,仅设高喷墙,底高程深入基岩0.5m。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标段名称及招标范围如下:
(1)Ⅰ标: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上游围堰工程施工
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上游全年围堰工程;
2)左岸主基坑防渗(坝上部分);
3)黄家湾弃渣场(Ⅰ期)及祠堂湾弃渣场(Ⅱ期)建设运行维护;
4)临时挡渣闸门采购和安装;
5)基坑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
6)围堰建成后运行管理维护及工程移交;
7)上述工程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
8)其他项目包括临时工程、施工期水流控制、围堰建设期乐天溪码头运行管理维护、施工期临时安全监测等施工内容。
工程量包括土方疏浚66.03万m³、土石方填筑101.52万m3、混凝土防渗墙2.02万m2、帷幕灌浆1.65万m、临时挡渣闸门制安495t等。
(2)Ⅱ标: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下游围堰工程施工
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下游全年围堰工程;
2)左岸主基坑防渗(坝下部分);
3)三江下游引航道左岸岸坡提前开挖区;
4)基坑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
5)围堰建成后运行管理维护及工程移交;
6)上述工程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
7)其他项目包括临时工程、施工期水流控制、施工期临时安全监测等施工内容。
工程量包括钢管桩2.02万t、土石方填筑28.94万m3、高压旋喷防渗墙12800m、混凝土浇筑8.80万m³、帷幕灌浆7292m等。
2.3计划工期
本合同工程计划总工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8月,计划完工时间为2028年7月。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Ⅰ标段、Ⅱ标段同时适用)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承担的已建或在建的1项施工业绩,该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施工内容均须包含围堰工程:①大型水利水电工程;②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③3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须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等扫描件。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在1个国内已建或在建的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经历。该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大型水利水电工程;②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③3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2)项目技术负责
3)其他人员要求: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应分别配置一名分管安全副经理和一名专职安全总监;分管安全副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总监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4)上述项目管理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7月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总监不得相互兼任。
(4)财务要求:2022年~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实际运营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及其具有隶属、控股、参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各独立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