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生物质颗粒采购(标段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标段一预计采购量4万吨(从合同签订至2027年6月30日,实际以生产需求为准)。
2.1项目名称: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生物质颗粒采购(标段一)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生产需求采购生物质颗粒三个标段预计总采购量约9万吨。
2.4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市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交货地点)。
2.5招标范围:
一、颗粒状生物质基准价
生物质燃料招标单价以0.1650元/大卡(投标报价以3800大卡为基准热值,合同结算以实际检斤热值作为结算依据)作为最高投标限价。
二、颗粒状生物质粒径及质量要求
1.粒径要求:6mm≤D≤20mm,10mm≤L≤40mm,采样称重检查粒度超标的,按以下标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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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占采样比重 |
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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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mm≤D≤20mm,10mm≤L≤40mm |
≥90% |
不予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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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比重<90% |
该批次按不合格比重扣重,结算重量=实际重量×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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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比重<80% |
该批次按1.5倍不合格比重扣重,结算重量=实际重量×(1-(1-比重)×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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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70% |
该批次按2倍不合格比重扣重,结算重量=实际重量×(1-(1-比重)×2) |
2.质量要求
(1)收到基含水份:单批次≤15%。采样分析收到基含水份>15%的,按照超额部分扣相应百分比吨数(例:单批次水份16%,则单批次扣吨1%)。
(2)收到基含灰份:单批次≤10%。采样分析收到基含灰份>10%的,按照超额部分扣相应百分比吨数(例:单批次水份11%,则单批次扣吨1%)。
(3)干燥无灰基挥发份:单批次≥44%。采样干燥无灰基挥发份超标的,按以下标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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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约定值 |
考核区间 |
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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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无灰基挥发份 |
≥44% |
42%≤实测值<44% |
每低1%,扣5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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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实测值<42% |
每低1%,扣8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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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拒收或70%折价 |
(4)收到基含硫量:单批次收到基含硫量≤0.5%。单批次收到基含硫量>0.5%的,按以下标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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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约定值 |
考核区间 |
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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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基含硫量 |
≤0.5% |
0.5%<实测值≤0.7% |
每超0.1%,扣15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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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实测值≤0.9% |
每超0.1%,扣2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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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实测值≤1.0% |
每超0.1%,扣3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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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拒收或50%折价 |
(5)灰中Na2O、K2O含量:单批次Na2O、K2O含量≤4%。单批次Na2O、K2O含量>4%的,按以下标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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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约定值 |
考核区间 |
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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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2O、K2O含量之和 |
≤4% |
4%<实测值≤5% |
每超0.5%,扣8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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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测值≤6% |
每超0.5%,扣15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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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拒收或70%折价 |
三、颗粒状生物质结算方式
3000大卡≤颗粒状生物质收到基低位热值≤3800大卡,收到基低位热值按照月度加权平均结算。
各收到基低位热值区间的结算方式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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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区间范围 |
结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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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基低位热值 |
热值≥3800大卡 |
实际热值×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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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大卡>热值≥3000 大卡 |
实际热值×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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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值<3000大卡 |
实际热值×(基准价-0.01元/大卡) |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依据供货通知书开始送货,每天供货量500吨以上;生物质掺烧项目建成后,每日掺烧量为750吨以上,具体时间以供货通知书为准。
2.7其他:兼投不兼中说明: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生物质颗粒采购包含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共三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具体中标候选人确定原则如下:
(1)标段顺序优先原则:若某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段的顺序(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优先推荐其在一个标段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2)不再推荐原则。若某投标人在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他标段中只参与评审,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个标段均依此原则推荐中标人候选人资格,优先顺序为标段顺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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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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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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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为生物质颗粒生产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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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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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3年至今(以签署日期为准 或 签署日期不是2023年至今,但投标人能够证明该合同2023年至今有在供货的其他证明资料)具有不少于1个生物质颗粒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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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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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可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投标人2023年至今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6-12 18:00:00至2026-06-18 1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