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南州贵南县、黄南州河南县托叶玛光伏电站。
项目简介: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南分公司负责青海省海南州贵南县、黄南州河南县光伏电站运营,以及贵南县县域清洁供热业务。贵南县距省会西宁公路里程约280Km。平均海拔3100m,属高海拔地区;河南县距省会西宁公路里程约340Km,海拔在3560米,属高海拔地区。为满足分公司电站车辆服务保障要求,现对青南分公司交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旨在进一步规范车辆服务管理、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进而为电站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坚实可靠的后勤支撑。
服务期限: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起止日期暂定:2026年7月1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具体进场服务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但中标人须在每个年度接受买方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履行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买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亦自行终止,且买方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且买方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委托人不提供住宿条件;不提供用餐条件,如需在职工食堂用餐,需由受托人承担相关费用;提供车班办公室1间。
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南综合智慧能源分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太阳能发电分公司分别签订交通运输服务合同。
2.2招标范围
本次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10台(暂定),其中:大巴车1辆(49座)、商务车2辆(7座1辆、9座1辆)、越野车4辆(暂定)、皮卡车3辆(暂定)。需配置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2名、B1驾照的驾驶员1名、C1驾照的驾驶员7名。
2.2.1委托人现有车辆配置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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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委托单位名称 |
车辆及车型 |
对拟配人员及所持驾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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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等级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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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南分公司 |
各类型车辆共计10台(暂定),其中:大巴车1辆(49座)、商务车2辆(7座1辆、9座1辆)、越野车4辆(暂定)、皮卡车3辆(暂定) |
A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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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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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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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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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主要工作内容
委托人交通运输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礼貌行车,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2)承担发包人各型车辆的日常安全驾驶及检查、车辆日常清洁(包含消耗性材料)、维护,承担简单的车辆日常检查工作。车辆定期保养、修理由发包人招标的修理厂承担,费用不包含在本服务招标范围;
(3)承担发包人生产经营保障、公务等用车的安全驾驶服务及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工作;
(4)承担每年防汛期间(6月1日至10月31日)各电站防汛应急值班,车辆24小时待命;
(5)非防汛期间,如发生应急抢险任务,需按招标人要求随时出车;
(6)负责并承担派驻到发包人处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7)派驻驾驶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承担薪酬发放;负责驾驶员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年)、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投保;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体检及岗前体检(体检费用不得低于750元/年);车辆、驾驶证及货运资格证的年审等,对新聘驾驶员进行上岗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8)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并配合相关各方办理善后事宜;
(9)建立人事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档案包括:驾驶员基本信息、工作履历、社会保险、职业健康体检等);
(10)依据发包人需求建立车辆管理各类台账(包括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车辆安全检查表、车辆维修台账、单车油耗台账等),确保各项台账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11)根据发包人要求开展车班班组建设工作;
(12)其他与驾驶服务相关的事项(在合同洽谈时,可就相关事项与发包人进行具体协商);
(13)负责处理驾驶人员的工伤及劳动争议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车辆管理服务企业;
(2)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具有至少2项向派驻单位(工矿企业/商贮企业/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并承担过交通运输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主要内容);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4)驾驶人员资格及委托人对配置人员数量的要求:
1)驾驶人员资格要求:针对本项目为委托人所配备的驾驶人员,身体健康,年龄在21~50之间,且≤50周岁,从事机动车驾驶在5年及以上。
2)兼职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熟悉计算机操作及车班安全班组建设等相关能力,年龄在21~50之间,且≤50周岁。
3)委托人驾驶人员配置数量
需配置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2名、B1驾照1名、C1驾照驾驶员7名(附所配置的驾驶员驾驶证)。
注:在合同洽谈时,必须提供投入委托单位全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2日
热线服务:商务9:00~11:30下午13: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