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
项目简介: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南分公司直接管理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太阳能发电分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南综合智慧能源分公司,主要负责青海省海南州贵南县南台路、文化路两处供热站,贵南县木格滩穆源光伏电站及黄南州河南县托叶玛光伏电站。安保服务覆盖贵南县驻地办公点、穆源光伏电站、河南托叶玛光伏电站等3个区域,为各区域所属场地提供安保服务。其中,贵南县驻地办公室位于贵南县茫曲镇;穆源光伏电站位于贵南县木格滩,场址距贵南县茫曲镇东北约1.4km、距西宁市约254km;河南光伏电站坐落于黄南州河南县托叶玛乡,地处海拔3650米的高原草原地带,距西宁市约340km。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起止日期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具体进场服务时间以委托方书面通知为准。但受托方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方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方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南综合智慧能源分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太阳能发电分公司分别签订安保服务合同。
2.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2.2.1招标范围
负责分公司贵南县驻地办公点、各光伏场站内部防盗、防暴等治安保卫工作,出入口24小时值守,对出入人员、车辆、物资等检查、登记、疏导工作,对贵南县办公点、各光伏场站围墙周边实行步巡等巡逻检查,维护公司管辖区域秩序,发现、处置可疑情况并制止不法侵害、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协助处置各种灾害事故、应急事件、交通管制和现场保护,出入口及内部道路车辆指挥与停放等。
2.2.2主要工作内容
(1)区域固定执勤点值班值守:负责贵南驻地办公点、穆源光伏电站、河南光伏电站固定执勤点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实施进出人员、车辆、物资的检查、登记和交通疏导管理;提供上级检查或外来参观时站岗服务,维护周围秩序和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值班室及室内设备设施的日常清扫、维护工作。
(2)区域巡逻巡查:对贵南驻地办公点、穆源光伏电站、河南光伏电站办公楼区域及围墙周边开展巡逻检查,制定合理的巡逻路线和频次,做好巡逻记录;及时发现、处置可疑情况,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排除各类不安全因素。
(3)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协助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突发应急事件,做好现场交通管制、人员疏散及现场保护工作;接到警情后及时响应、快速处置,并按要求上报事件进展。
(4)配合做好来访人员安全背景审查资料查验、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属地政府治安反恐工作统筹部署,经委托方审查同意后,组织人员高质高效参与并完成属地联防联控联治各项工作,同步落实相关工作检查要求及问题整改。
(5)其他值守及配合工作:落实一体化班组建设相关要求,按委托方安排完成班组建设各项工作及指定区域的临时值守任务;配合委托方做好上级检查、外来参观等场景的安保保障工作;协助委托方做好治安保卫相关的其他配合性工作。按委托方要求,参与防汛、防冻、防火、防风、防震及极端低温、暴雪冰冻等高原特殊天气与灾害防范专项值守,负责现场警戒、区域巡查、物资看护、人员疏导等工作。做好执勤点、值班室、监控室、装备存放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定置管理与物品规整,保持服务区域整洁规范,满足一体化班组建设及现场管理标准。协助委托方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收集上报、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配合做好各类督查检查迎检、资料准备、问题整改闭环等辅助工作,全面支撑委托方治安保卫与安全管理工作。
2.2.3安保人员配置数量要求
(1)安保人员配置数量
|
序号 |
委托方 |
所属区域 |
岗位 |
人数 |
|
1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
托叶玛光伏电站 |
安保人员(1人兼任保安队长) |
6 |
|
2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南综合智慧能源分公司 |
穆源光伏电站 |
安保人员 |
4 |
|
贵南县驻地办公点 |
安保人员(1人兼任保安队长) |
3 |
||
|
合计 |
13人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须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法人地位: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经公安机关正式批复成立的的安保管理服务企业。须提供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2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安保服务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相关结算证明)】;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2日。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