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水务集团盐池水务有限公司污泥焚烧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夏水务集团盐池水务有限公司污泥焚烧处置服务招标人为宁夏水务集团盐池水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依照政府特许经营协议规定重新核算水价给予保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夏水务集团盐池水务有限公司对盐池县桑德污水处理厂及大水坑镇、高沙窝镇、惠安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通过焚烧发电或焚烧制砖的方式对县域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处置。
2.2 招标范围:对盐池县桑德污水处理厂及大水坑镇、高沙窝镇、惠安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通过焚烧发电或焚烧制砖的方式对县域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处置等工作。
2.3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后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污泥处置点
2.5 质量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有污泥固体废物处理、贮存、处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评审小组在线查询结果为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到的投标人视为信用合格。。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09日16时00分至 2026年05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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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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