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炼钢一区新增LF精炼炉项目利用炼钢一区现有厂房车间炉子跨(OA跨)-炉前跨(DE跨)-过渡跨(CD跨)的20-22#柱间及厂房东侧区域,新建两座50吨LF精炼炉及配套公辅设施。采取施工总承包(PC)模式,由招标人投资建设,提供场地、施工图纸,投标人负责部分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安装等工作。
2.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LF精炼炉施工过程中LF炉部分机械设备(含备件)、LF炉中心变配电系统、配套辅助设施、水处理、水处理基础自动化系统涉及的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负责4#连铸机结晶器电磁搅拌装置的安装调试及配套公辅设施施工,新建2座LF精炼炉(含3#、4#转炉上料皮带系统改造,供2座新建的LF精炼炉上石灰料;2#化验室改造;3#转炉东侧钢平台加固;4#转炉西侧水管挡墙部分拆除还建;3#、4#转炉中间南侧参观通道拆除还建)的施工及配套公辅系统,在范围内的土建、钢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化安装等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炼钢新增LF精炼炉相关图纸。本工程招标人负责部分设备(发包人技术规格书后附甲供设备清单)的采购,投标人负责其他设备/材料供应、土建钢构施工、能源介质接引(水/电/气)、公辅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含液压油/润滑油)、压力容器检测、消防设施检测、工程配套的无负荷试车(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技术资料(特种设备监检合格证/使用证、设备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测报告、日常维护保养手册等)技术服务、热负荷试车直至竣工验收等所有为本项目实施的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书。
2.3、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天具备热负荷试车条件。
2.4、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合格等级,同时满足《炼钢一区新增LF精炼炉工程施工总承包技术协议》规定的全部性能指标。
2.5、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工程分项保修期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规定的保修期限执行,屋面防水工程、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和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6、项目地点: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龙钢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5年1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5年其中连续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份已完成精炼炉本体施工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均可)为准,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施工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签字盖章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5月9日10时00分至2026年5月15日18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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