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矿业公司井下中深孔、反井钻机施工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采矿规模429万吨/年。
2.1项目名称:玉溪矿业有限公司井下中深孔、反井钻机施工工程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概况:玉溪矿业有限公司井下中深孔工程、向下孔、措施孔工程(充填孔、排水孔、电缆孔、通风孔、吊罐孔、试验孔等);反井钻机施工。
2.4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镇
2.5招标范围: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中深孔计划345000米,下向孔计划90000米,反井钻计划431米,措施孔计划3193米。具体实施内容按照发包方指令和生产作业计划执行(注:工程以合同期内招标人的年度计划为依据,最终结算以当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为准)。
备注: (1)投标人配置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文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的通知》(矿安(2022)123号)中要求。
(2)投标人施工用风、用水由招标人提供,施工用风、用水在招标人指定的供风、供水网络搭接点上搭接(招标人搭接点在干线口或干线其他位置),由投标人进行搭接,且安装敷设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搭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施工用电由招标人提供,施工用电在招标人指定的供电网络搭接点上搭接,变电室低压出线开关以外所有配电设施由投标人承担。供电不能满足过程施工需求时,需要增设施工变的由投标人以书面申请报招标人审查,经招标人同意增设施工变并由招标人协调组织实施,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4)通讯线路:由招标人按通讯线路现状提供,在距工程最近接线箱接入,所需的电器设备、设施、线路、材料由投标人购置、安装、维护并承担全部费用。
(5)排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及其排水设备设施由投标人承担(包括排水管、排水泵等排水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拆除和水沟清理),并按招标人指定的排放路线及排放点进行排放。
(6)详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以上工程量仅作为招投标及评标参考,不作为实际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计算的依据,招标计划工程量为预估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时,不给予任何补偿,工程量以实际验收合格为准。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工程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开工通知单为准。合同到期投标人无条件退场,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2.7其他: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现行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关行业标准和国家规范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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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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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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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水平,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以官网检索结果为准。 2.同时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以官网检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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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或(2023年至202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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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矿山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等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的,应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双方签章页)。 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如签署页仅盖章而无填写日期、或日期填写模糊无法辨认,则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工期起始时间为准。若以上日期均无法确定,该业绩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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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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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要求 |
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职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同时持有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及2026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2)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负责过不少于1个矿山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并提供载有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注:若业绩合同中未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和职务,应当补充提供合同签订对方签章版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其它在建项目的承诺。 技术负责人要求: 配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采矿(或机电或地质或测量)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学历证(或职称证)及2026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数的3%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劳动力投入计划”中载明的最高峰期从业人数计算),计算后达不到3人的,以3人为最低限。所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具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含技校或职高等)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其中,须配备1名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采矿或机电或地质或测量)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或者具有5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所有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均应提供学历证、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及2026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注:①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中,必须至少配置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该人员可以同时兼任安全负责人,但须满足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②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5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以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自《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初次发证日期起,计算至投标截止之日。 其他人员要求: 1)配备分管设备负责人1名,必须具备机电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学历证(或职称证)及2026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2)配备生产负责人1名,必须具备(采矿或机电或地质或测量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应提供职称证(或学历证)及2026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项目部配备技术专业人员共7人,其中:采矿专业不少于1名,测量专业不少于2名,机电专业不少于2名,地质专业不少于1名,通风专业不少于1名(可由采矿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若兼任,则采矿专业总人数不少于 2 名)。 采矿、机电、地质、测量四个专业中,每个专业至少配备 1 名具有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专业人员须具备采矿(或机电或地质或测量)等相关专业中专(含技校或职高等)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均应提供职称证(或学历证)及2026年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应当承诺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项目部所属法人单位的正式职工,与其签订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投标时提供承诺书,履行过程中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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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违约事项,未受到重大违规、违法处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应当承诺,中标后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开展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承诺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5-09 00:00:00至2026-05-14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