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以具体项目执行情况为准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以具体项目执行情况为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 年
2.2 招标范围
标段一:山东、浙江、福建地区涉海(河)工程通航影响论证专题集约化采购项目
此标段专题工作为针对山东、浙江、福建地区核动力厂厂址的涉海(河)工程通航影响论证专题,标段一包含五个潜在项目。
标段二:广东、广西地区涉海(河)工程通航影响论证专题集约化采购项目
此标段专题工作为针对广东、广西地区核动力厂厂址的涉海(河)工程通航影响论证专题,标段二包含三个潜在项目。
本项目采用多标段“兼投不兼中 ”模式,投标人须对两个标段全部投标,否则所投标段将全部被否决。
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综合评分均位列第一,则优先中标其单项目投标报价较低的标段,另一标段由综合评分第二名的投标人递补;若该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的单项目投标报价相同,则其优先中标潜在厂址数量较多的标段,即标段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 2 )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符合《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及其有关导则或《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16)及其配套标准的要求),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需提供正式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1个同类项目涉海(河)工程通航影响论证相关专题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及签署页或成交通知书或报告签字盖章页或专家评审意见);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 5 月 7 日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项目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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