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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彩湾矿区二号露天煤矿2026年至2028年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5-08     浏览:2    
核心提示:受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五彩湾矿区二号露天煤矿2026年至2028年施工总承包工程组织公开招
 受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五彩湾矿区二号露天煤矿2026年至2028年施工总承包工程组织公开招标。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五彩湾矿区二号露天煤矿2026年至2028年施工总承包工程

2.2招标人: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

2.3项目概况: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五彩湾矿区二号露天煤矿位于吉木萨尔县城北110km处,行政区划属吉木萨尔县管辖。2018年8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五彩湾矿区二号露天煤矿划定矿区范围进行了批复。2022年12月取得4.0Mt/a采矿许可证,矿田面积50.8158km²,生产规模4.0Mt/a。2025年3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能综通煤炭【2025】35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确定首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名单的通知》五彩湾矿区二号露天煤矿建设规模500万吨/年(常规产能400万吨/年,储备产能100万吨/年);

中心地理坐标(西安80):东经89°07′27″—北纬44°53′15″;

极值地理坐标(CGCS2000):东经89°03′16″—89°11′38″,北纬44°54′44″—44°51′45″。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露天煤矿穿爆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工程中部分岩层的穿孔、爆破施工。

穿爆施工须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暂行)》(新应急规〔2024〕1号)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6年版)对智能穿爆的规定,按露天矿整体建设方案,智能化穿爆得分不低于82分。

(2)露天煤矿采剥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剥离物料的采装、运输、排弃、工作面修整、卡车智能调度管理系统平台搭建并接入上层管控平台、数字孪生系统、无人驾驶软件、硬件维护及为设备供给燃油、设备供电、设备的维修、保养、所需配件材料的供给、储存及设备的日常管理,作业区域内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修整养护及招标方指定的道路养护等,剥离物料由剥离采装工作面运至指定排土作业区进行排弃作业,采剥工程智能化建设验收达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采场排土场范围内运输道路修建、集水池开挖、防洪沟开挖、防灭火、边坡及边坡监测设备的巡查管理、采场内抽排水、应急救援等作业;

(3)采剥施工须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暂行)》(新应急规〔2024〕1号)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6年版)对单斗一卡车间断工艺、露天矿山工程半连续工艺的规定。建立卡车智能调度管理系统,实现自动精确计量、调度终端通信、智能配车、高精地图显示、路径智能规划、智能导航、轨迹回放、调度图表、统计查询、系统运行数据分析报告等功能,配合矿方人员定位系统建立卡车防碰撞系统,全部作业车辆实现防疲劳驾驶、超速报警等安全保障功能;实现胎压全监测、能耗和运行状态参数实时监测异常报警、故障诊断、故障预测功能。采剥施工中使用的单斗挖掘机实现6台以上具备智能远程操控功能,实现单斗挖掘机智能精准定位、轨迹回放、铲齿健康状态监测及预警、能耗监测、运行状态参数实时监测异常报警、故障诊断、故障预测功能。采剥施工中使用的无人矿卡占比矿卡总量的80%以上(采煤工程运输环节实现无人驾驶),至少有一个编组实现常态化无人驾驶,应具备障碍识别、自主分析、自动避障、厘米级精准停靠、远程应急接管等功能,实现车联网具备单斗挖掘机-无人驾驶卡车协同作业功能,无人矿卡具备障碍识别、自主分析、自动避障、厘米级精准停靠、远程应急接管等功能;推土机实现走行安全预警、运行状态监测及预警、自主保护、远程可视化监控、远程操控功能。

(4)智能化矿山工程项单斗一卡车间断工艺部分得分不低于91分,半连续工艺部分核减掉破碎站、皮带机、料仓部分后,得分不低于56.5分,两部分加权平均得分不得低于73.5分,并配合完成卡车—破碎站自主协同功能。

(5)采场道路养护实现采场、排土场的主要运输道路路面平整度、粉尘浓度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自动匹配防护、防治措施,实现道路养护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及预警。

(6)施工单位负责自行建设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暂行)》(新应急规〔2024〕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6年版)以及《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加快零碳矿山建设的实施方案》新准管发〔2026〕1号要求的电动矿卡充电桩或换电站,电费由施工单位承担,电源取自矿方新建110kV变电站或者后续新建集中式光伏发电站,分界点为10kV线路终端杆由矿方建设,终端杆以下部分由施工单位负责。

2.5招标工程量:2026-2028年露天煤矿穿爆工程量约3576.9万m³、采剥工程量约6077万m³(其中爆挖量约3576.9万m³,表土约557.4万m³,土方硬挖量约905.7万m³,风氧化煤约275万m³,非氧化煤约762万m³)。合同有效期满,经甲方考评合格后,2029-2030年工程量根据甲方开采计划双方另行协商,并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注:招标工程量只用于本次招标,实际结算以每月的工程验收成果为依据。具体工程进度量由招标方根据露天煤矿生产作业需要所下达计划执行。

2.6招标工期:计划工期3年。

合同有效期满后,经招标人对中标人综合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可延续2年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仅对合同有效期进行延续):

(1)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按时完成招标人下达的各项生产计划及任务;

(3)连续2年年度质量考核评比为优秀;

(4)2026年智能穿爆、矿山工程在智能化建设验收分别不低于82分及73.5分,并满足常态化运行。

(5)按公司股东会章程上报招标人股东同意。

2.7煤矿在合同期内若采剥施工部分实现自营,投标单位自愿承担因自营导致的招标工程量减少或合年同终止的风险,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民事主张,申请人须出具承诺函。当露天矿调整剥离工艺时,须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剥离工程量及设备。当露天矿根据生产建设需要或者有新疆自治区各级政府规定更新设备或使用无人驾驶运输时,申请人须按要求及时更新。

2.8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露天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175-2014)、《露天煤矿工程施工规范》(GB 50968-2014)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五彩湾矿区二号露天煤矿作业规程》等的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所承揽的工程在施工期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承诺(格式自拟);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提供网站截图;

3.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或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025年新成立公司不做财务要求(以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4资质等级及范围: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安部门颁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2000万m³/年以上的并通过中级智能化验收的露天矿穿爆工程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日期为准。应同时附合同协议书、年度结算证明及月度发票作为业绩的证明。智能化业绩证明以投标方在通过中级智能化验收公示的矿山负责穿爆工程智能化为依据。

(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3000万m/年³以上的并通过中级智能化验收的露天矿采剥工程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日期为准。应同时附合同协议书、年度结算证明及月度发票作为业绩的证明。智能化业绩证明以投标方在通过中级智能化验收公示的矿山负责采剥工程智能化为依据。

3.6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矿业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人员资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①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司盖章;②已变更项目负责人的提供有发包方签字并盖章的变更证明;③不接受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注册建造师为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7其他人员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矿业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或矿山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质量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质检员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无在建施工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司盖章)。

人员配备必须满足2025版《煤矿安全规程》中要求的,外委剥离工程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符合下列要求:

3.7.1配备具有采矿、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人。

3.7.2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矿山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7.3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是承包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

3.8设备要求:

(1)所使用设备须为2024年1月以后生产的设备,设备须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暂行)》(新应急规〔2024〕1号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6年版)规定的验收要求,具体要求已在招标范围中明确。(以政府最新文件为准)

(2)钻爆设备型号及数量符合《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五彩湾矿区二号露天煤矿初步设计》要求。根据已批复的《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穿孔设备采用8台钻孔直径范围150mm~200mm切削钻机,并满足智能化建设要求功能。

(3)采剥设备单斗挖机须13台以上斗容≥8m³用于剥离和采煤作业,矿卡须80台以上≥110t级用于剥离和采煤作业。排土作业采用7台以上前装机。辅助作业设备采用平地机3台以上,标准化整改挖机2台以上(斗容小于6m³),洒水车5台以上(箱容40m³以上)。还需配备生产指挥车辆并结合人员定位系统安装防碰撞系统、加油车辆、客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5月1日10:00:00至2026年5月11日19:00(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项目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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