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荆州公司”)2×330MW热电联产工程是沙市热电厂三台关停机组“上大压小”的替代项目。公司位于荆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占地面积780亩,本期工程建设2台30万千瓦国产亚临界燃煤供热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和建设配套的热网工程,并留有再扩建条件。项目于2007年8月28日通过国家发改委核准。工程总投资约为25亿元,由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期工程于2008年3月26日正式开工,#1、#2机组于2009年12月实现双投。
荆州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建设2×350MW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本项目由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资本金比例占总投资的30%,资本金之外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自筹。#3、4机组于2023年11月实现双投。
荆州市位于湖北省中南地区江汉平原西部,地势平缓,自然地面标高在28.3~30.65m(为1985国家高程系统)之间,厂址位于荆州市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距沙市区中心直线距离约6km,距离荆江大堤3km。一期2×330MW燃煤热电联产项目于2009年12月建成投产,供热能力2×280t/h,两条供热管网向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318.5km2范围供热。
荆州公司现役四台机组,主机均为循环供水冷却机组,除灰渣方式为干除渣、干除灰,脱硫方式为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
荆州公司供水水源为长江水,取水口距电厂直线距离约3公里,取水方式为趸船取水。长江水通过提升水泵和两根DN700的输水管道送至网格絮凝沉淀池和高密度沉淀池处理后分别进入冷却塔水池补水和工业消防水池,冷却塔排污水为锅炉补给水系统化学制水提供水源,工业消防水池为工业水、生活及消防水等系统提供水源。市政自来水作为食堂等生活用水水源,直接送入厂内。输煤区域收集的雨水用于输煤系统补水。厂区主要的水损失和消耗有:循环冷却水系统蒸发、风吹损失、机组汽水循环损失、脱硫装置吸收塔高温烟气的蒸发、生活水系统消耗等。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荆州电厂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增容改造EPC包括:循环排污水处理系统增容、锅炉补给水系统增容,以及以上系统配套的加药系统和关联系统的联络管道。主要包括工艺系统设备、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土建(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等,含桩基)、照明、防雷、接地、通讯、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等功能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验检测、管理、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投入正式运行、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及全部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建立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标识标牌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要求详见合同条款和招标人要求。
2.1.3项目工期:计划2026年5月30日至2027年9月30日
2.1.4项目地点:荆州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2.2 其他:
2.2.1本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2.2.1本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发展战略和“两高一低”指导意见,高标准开工建设,实现机组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工程168小时试运后连续安全稳定运行180天以上。
2.2.2质量、进度控制、安全目标
本工程总体质量目标为:确保建设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强制性条文要求;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避免一般质量事故,确保工程建达到设计标准;节能、生态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机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工程档案管理规范,文件归档齐全,内容详细,真实准确,且移交及时。
本工程建设质量目标: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避免一般质量事故。
施工过程中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一次合格率100%。
建筑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安装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工程观感质量“好”,得分率>90%,达到评分标准的一级;单台机组、整体工程质量评价得分92分以上,属高质量等级的优良工程。
受监焊口检验率100%,受检焊口无损探伤一次合格率98%以上;机组调试质量分项优良率100%;汽轮发电机组安装达到精品;锅炉、汽机小孔径管道、阀门安装达到精品,清洁度达到精品。
建筑、安装、调试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100%。
受监焊口检验率100%,受监焊口无损探伤一次合格率98%以上,且焊缝成形美观。
无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事实。
化学制水一次合格。
设备移交后第一年平均等效可用系数在98%及以上。
按《火电工程质量评价标准》(DL/T 5764-2018)的规定进行整体工程质量评价,质量评价总得分92分及以上,达到高质量等级的优良工程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总工期15个月。
安全目标:实现十个“不发生”、实现三同时: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发生垮(坍)塌事故;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不发生影响公司形象的环保水保事件;不发生群体性治安事件;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不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及大面积流行疫病;实现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水保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
2.2.3质量标准
遵守国家和原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安装和环保规定及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发电厂的规定;遵守国家能源集团的相关标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签订合同后,如遇国内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了新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则按最新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执行。
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照《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DL/T5190、《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L/T 5210,现行有效版本)、《火电工程质量评价标准》(DL/T 5764-2018)系列验评标准执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合格率达到100%。
本工程质量要求确保基建达标投产,并严格执行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最新版)》、《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新建EPC(或扩建EPC;或改造EPC)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须采用超滤+反渗透+离子交换/EDI工艺,制水量140m3/h及以上),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新建EPC(或扩建EPC;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新建EPC(或扩建EPC;或改造EPC)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300MW单机容量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新建EPC(或扩建EPC;或改造EPC)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施工工作的认定为施工单位;投标人承担设计工作的认定为设计单位;投标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承包人建议书”中“(四)分包方案”内清楚明确的说明本单位拟承担本项目什么工作;是否拟分包;拟分包本项目什么工作,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分包方案来认定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和对应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在指定章节明确承担工作范围和拟分包工作范围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该投标人须满足“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的所有条款方能通过资格评审。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5-12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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