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肇东市独立共享储能示范项目位于肇东市明久乡,紧邻G301国道。项目建设100MW/200MWh储能电站1座,同步建设220kV升压站1座,安装一台120MVA升压变压器,储能系统接入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升压站通过一回220kV线路接入500kV大庆实验平台变220kV侧,线路总长度约为1km。新建线路为架空导线,导线截面为2×400mm2。
(本项目最终的设备配置和技术方案以招标人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为准)
2.2招标范围
黑龙江省肇东市独立共享储能示范项目220kV送出工程设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施工手续;送出线路等勘察设计;送出线路、通信工程等有关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全部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并网验收、竣工验收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完整的数字化交付及实施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分界点:
(1)项目建设:本标段与储能电站标段分界点为本项目储能电站围墙外送出线路第一基塔,除储能站内出线构架至第一基塔的导线外,其余均包含在本招标范围内。储能站围墙外第一基塔(含第一基塔)至对侧站间隔接入所需的勘察设计(含地下管线勘探)、施工、采购、征租地(含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验收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
(2)施工手续:除接入系统方案及批复、路径协议、可研报告及核准手续、环评报告及批复、水保报告及批复、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外,其他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送出线路工程的各项施工过程手续办理,交叉跨越、施工期间临时用地(或临时用林、临时用草)手续、(以补代征)一次性补偿协议、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手续、环保监测、水保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环保验收、水保验收、安全设施验收、工程验收等其他施工过程手续的办理,均属于本招标范围。
2.3计划工期
2026年6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6年8月30日前具备并网条件。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设计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如提供分项资质,须包含全部3个分项资质: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类二级及以上(不含承装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承修类二级及以上(不含承修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承试类二级及以上(不含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证应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要求;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建筑施工)。
说明: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各方资质要求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1.合同证明文件;2.业主出具的项目完工证明或项目完工验收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竣工报告扫描件等证明材料;3.EPC总承包业绩和联合体投标人的施工方提供的施工业绩证明需要同时提供1和2证明材料;4.联合体投标人的设计方提供的设计业绩仅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①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具有至少2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已完工送出线路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②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勘察设计方具有至少2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已完工送出线路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施工方具有至少2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已完工送出线路的施工业绩。
(说明:若联合体投标人提供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在该业绩中承担具体工作和在本项目承接工作联合认定,以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及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为准。);
(3)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的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1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已完工的送出线路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完工证明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合同签订时间、电压等级、具体工作内容);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联合体各方专业范围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若成立不满3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名(含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5月6日17时整至2026年5月13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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