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行业分类: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TCUV项目倒运设施土建主体施工及与之相关的改造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贮存厂房(HKA)、设备存放与操作准备厂房(HKM)的桩基施工,以及净水厂进水管道的改造施工;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钻(冲)孔施工、钢筋笼制作、护壁泥浆制备、混凝土灌注、开挖与回填、废旧管道清理、管道及配属构件施工等内容。
计划工期: 桩基施工计划开竣工日期: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11月30日,184个日历天;管道改造计划开竣工日期: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8月30日,93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申请人须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换证或新领证的,申请人需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乙级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 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全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封面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
- 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包括近5年内完成的或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具有施工过桩长35m及以上钻(冲)孔混凝土灌注桩的工程业绩≥1个。投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上述指标,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完工证明材料(针对已完工业绩),及其他可证明业绩符合性的材料,不能证明符合上述指标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信誉要求:至投标截止时止,投标人未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近3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内投标人在集团内无不良诉讼记录。
-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限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效资格证书证明文件及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3)其他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管理负责人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类似项目指桩长35m及以上钻(冲)孔混凝土灌注桩的桩基工程项目)。
-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被同时拒绝。
(3) 同属一家集团或母公司的成员公司/各级子公司,且成员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前款情形,有多家成员公司/子公司投标的,最多只能有2家公司通过资格审查。
(4) (其他特殊要求): 。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17时00分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