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煤制油分公司动力厂、气化二厂、公用工程管理中心所属脱硫系统、废水和污水处理等设备、设施的运行介质具有腐蚀特性,为杜绝设备腐蚀减薄泄漏,及时消除设备、管线及基础、围堰等腐蚀损坏的隐患,以及玻璃钢管道管件更换、漏点消缺等,需开展玻璃鳞片、聚脲防腐及玻璃钢管道粘接工作。同时,结合装置停车大检修契机,同步开展脱硫塔出口公共烟道玻璃鳞片检查防腐。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仅划分1个标段(包)。
(1)负责动力厂、气化二厂和公用工程管理中心等所属脱硫装置、含盐废水装置、污水处理装置等玻璃鳞片防腐、聚脲防腐施工和玻璃钢管道粘接等施工。
(2)负责施工过程中产生废弃物的人工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负责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员、材料、工器具、检试验设备、安全措施等为完成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工作,其他招标人单独提供的在工程量确认单中予以书面注明,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脚手架由招标人无偿提供。本项目为包工包料施工。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1.3计划工期:3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园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
2.1.5其他:进场施工前投标人至少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以如下标准为下限: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玻璃鳞片防腐或玻璃钢管线粘接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玻璃鳞片防腐或玻璃钢管线粘接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2名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2-02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2-09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