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 江汉石油工程公司2025年塔里木压裂用化学剂框架协议压裂用暂堵剂\水溶性暂堵剂 溶液类 Q/SH1020 2187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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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汉石油工程公司2025年塔里木压裂用化学剂框架协议压裂用暂堵剂\水溶性暂堵剂 溶液类 Q/SH1020 2187(招标编号:NWZ251025-1017-099341)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压裂用暂堵剂\水溶性暂堵剂 溶液类 Q/SH1020 2187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江汉石油工程公司2025年塔里木压裂用化学剂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压裂用暂堵剂\水溶性暂堵剂 溶液类 Q/SH1020 2187 | 4000.000 | 吨 |
| 2 | 胍胶压裂液用\交联剂 120℃ Q/SH CG0128/t≤30-300s 破胶液η≤5mPa.s M≥50mPa.s | 800.000 | 吨 |
| 3 | 聚合物类\压裂用稠化剂 固体 Q/SH CG0154/t≤300s η≥45mPa.s M≥25mPa.s | 700.000 | 吨 |
| 4 | 压裂用\温度稳定剂 液体 Q/SH CG0121/△t≥10℃ M≥50mPa.s | 400.000 |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是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市场准入目录的化工材料供应商,且准入在有效期内。如招标期间遇资质复审或换证不能及时提供资质的,提供相应证明,在中标后45天内取得相应资质,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本次招标文件发布前2月向前推算3年时间内)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不少于一份的销售合同(或订单)以及对应发票(发票的购买方必须是最终用户单位),均须通过供应商发票管理和验真系统提交。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内容包括:为货物提供合适运输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装、运输支撑件及保险保障等,以确保其安全稳妥送达现场。在公路运输时,需将货物的物流信息及保险保障凭证同步到,以确保货物可在线查询跟踪。 (2)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3)提供开标前两年内投标产品由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将被否决。 (5)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3 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