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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供项目(比如33MW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2     浏览:0    
核心提示:西藏薄弱县域保供项目(比如33MW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西藏薄弱县域保供项目(比如33MW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比如县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33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 33MW。配置33MWh(8.25MW×4h)构网型储能,场址位于那曲市比如县,距县城18公里,项目占地面积约为 621 亩,场区平均高程约 4200 米。场址南侧有 G558 国道经过,且有乡村小路可以通往场址,需对乡村道路进行改扩建,交通条件较为便利。以上直流侧容量最终以本项目可研报告(审定本)中直流侧审定容量为准,建成后暂定就近接入附近电网变电站,最终以审批通过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计划首次并网日期:2025年12月31日,计划全容量并网日期:2026年1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EPC总承包:光伏电站光伏主体工程的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设备采购(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构网型电化学储能设备四种甲供设备以外)及安装工程;施工许可证(如需)、取水许可、施工供电、道路工程、通讯工程、工业电视系统等施工及手续办理;施工临时设施;调试、试验、专项验收(负责消防、临时用地复垦、职业卫生、安全设施等专项验收)、质量监督、技术监督、启动验收、并网手续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环水保措施、技术培训及完工清场等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包的施工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满足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成员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海拔3000m及以上、容量不低于20MW的已投运光伏(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业绩;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牵头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海拔3000m及以上、容量不低于20MW的已投运光伏(含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成员方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光伏发电项目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9-19 20:20到2025-09-25 1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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