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矿业店头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第七批辅机设备(全厂检修起吊设施)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比例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黄陵矿业店头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位于黄陵县店头镇白石村,东侧紧邻店头电厂一期,项目用地约540亩,机组选用2台1000MW高效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采用煤电一体化模式建设,同步建设除尘、脱硫及脱硝等环保设施。
2、招标范围:本次计划采购全厂检修起吊设施:
1)汽机专业:辅机冷却水泵检修电动葫芦、大机真空泵电机检修电动葫芦、大机真空泵检修电动葫芦、小机真空泵电机检修电动葫芦、低加疏水泵电机检修电动葫芦;
2)锅炉专业:送风机叶轮悬挂电动葫芦、送风机电机悬挂电动葫芦、一次风机叶轮悬挂电动葫芦、一次风机电机悬挂电动葫芦、引风机电机双梁架空轨道起重机(单钩)、引风机叶轮悬挂电动葫芦、密封风机叶轮/电机起吊固定葫芦(电动)、机炉检修间5t单轨电动葫芦、材料库5T单轨电动葫芦;
3)除灰专业:空压机房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4)供水专业:综合水泵房、净水车间、工业废水处理间、煤水处理间、雨水泵房。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
4、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黄陵矿业店头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施工现场指定交货地车板交货;
5、质保期:从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18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或由于需方原因导致合同设备未能如期进行初步验收时,为自供方发运的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货物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6、最高投标限价:18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近年(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份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全厂检修起吊设施供货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每份合同业绩供货数量不低于20台)(以合同为准,包含首页、供货清单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2)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份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全厂检修起吊设施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每份合同业绩供货数量不低于20台)(以合同及合同对应的投标人加盖公章的运行1年及以上承诺书或用户证明为准)。
3、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16日8时30分到2025年9月23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