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 碳化纤维防火布【镇海炼化】框架协议碳纤维及制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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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碳化纤维防火布【镇海炼化】框架协议碳纤维及制品(招标编号:NWZ250919-0377-093866)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碳纤维及制品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碳化纤维防火布【镇海炼化】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碳纤维及制品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中利润率大于0,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若2024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可以向前追溯一年)。 (2)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碳化纤维防火布使用温度达到800摄氏度以上证明文件。 (3)投标人书面承诺:执行镇海炼化寄售采购模式;满足镇海炼化对小批量、零星急件的保供要求;向镇海炼化提供的碳化纤维防火布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且保证不被溅落的焊渣烧穿,对因不满足技术要求引起的安全隐患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后提交符合技术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