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基建公司2025年8月防爆柴油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基建公司承揽梅花井煤矿2025年井下地坪、喷浆工程;清水营煤矿2025年井下地坪、喷浆工程。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本项目采购防爆柴油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30台。具体如下:
序号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防爆柴油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容积≥4m³) |
台 |
30 |
1.报价包含随车检修电脑8台、每台车带资料6套。 2.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梅花井煤矿20台,清水营煤矿10台 |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首批15辆到货,剩余15辆6个月内分批到货。
2.1.4交货地点:宁夏宁东镇梅花井、清水营煤矿。
2.1.5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1.6支付条件: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1.7质保期: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1.8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买方卸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容积≥4m³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或防爆柴油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或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容积≥4m³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或防爆柴油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或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以及对应每份合同的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的结果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与合同对应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发票开具时间须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2个月前,发票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出具设备“零整比”承诺函,承诺函中需承诺3年内所有配件报价之和不得高于整机报价的1.5倍,常用消耗件不得明显高于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同时须承诺将针对本次参与的项目根据自身设计对整机所有配件进行拆解、绘制示意图(BOM清单),在设备到货时一并提供,并作为验收内容之一。不提供该承诺函或不填写零整比或零整比高于1.5的,将被否决投标。(承诺函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初评中“零整比”承诺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25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