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奇台县城北东直线距离78km 处,行政区划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区内地形平缓,多数地段可通行汽车,内部交通方便。外部有奇台~北山煤窑柏油公路从露天矿穿过,井田北有乌准铁路五彩湾至将军庙段和至准东站段铁路,经该线可通达新疆内外。S228省道(三级公路,沥青路面)在井田东侧南北向通过,向南与 S303省道相接,向北可与S324、S302 省道相交,S228 省道距工业场地 1km左右。交通十分便利。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疆能源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系统优化EPC工程,主要工艺流程为:以新建三系统的M12胶带机的机头卸载溜槽为起点,原一系统1011胶带机机尾过渡段为终点,铺设一条运量3000t/h、带宽1800mm、长度610米、带强ST/S1600的钢丝绳芯胶带机。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疆能源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系统优化EPC工程,与既有地面生产系统的接口、改造建设的全套设备由投标方提供,配套的所有建、构筑物工程由投标方设计、采购、施工。包含但不限于:
(1)新增一条钢丝绳芯胶带机(单级驱动,防爆永磁同步变频调整速电动机,电压:10kv 功率:450KW,运量:3000t/h 带宽:1800mm、长度610m、带强ST/S1600等)。
(2)新建胶带机机头转载站。
(3)新建一个驱动系统配电站。
(4)新建一条检修道路(中标方只负责涵洞部分施工,其余部分施工由招标方负责)。
(5)采购2个溜槽闸板、安装至新建胶带机的机尾溜槽处。
(6)胶带机机头、机尾处各设计施工一个符合现场实际的耐磨材料溜槽。
(7)全部工程范围的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查、工程及施工图设计,全部土建工程、工程需要开挖的土方及石方工程(含地表及地表以下原有建构筑挖、清、运)、地基处理(含第三方的检测费用并提供检测报告)、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及设备选型、机械设备安装设计、道路、照明、采暖、给水、排水、通风、除尘、消防、环保、节能、安全、职业卫生等,接受招标方项目范围内合理化建议的工作内容等的设计、施工、采购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以及试运行、竣工验收、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责任等内容;对设计范围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附相关说明。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完成设计图纸审查,取得施工图(含消防)审查合格证。
(8)中标人负责消防验收手续的办理。
本次招标采用EPC工程总承包的方式,中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技术标准完成如下工作:1)地勘、工程及施工图设计;2)设备及材料采购;3)特种设备和防雷电设施检测、检验及备案等工作;4)土建工程、建筑安装、设备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5)协助发包人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等。
2.1.3计划工期:3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4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工程设计甲级;b.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工的设计能力为10.0Mt/a及以上的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煤矿地面生产系统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煤矿地面生产系统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由不同人员担任。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允许最多2家单位联合组成,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和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08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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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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