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6-1惠水县雅水风电场100MW、濛江街道风电场50MW风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地点: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
建设规模:惠水县雅水风电场100MW、惠水县濛江街道风电场50MW
工期要求:雅水100MW风电场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9月,计划并网时间2026年6月,计划全容量并网时间2026年12月;濛江街道50MW风电场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9月,计划并网时间2026年6月,计划全容量并网时间2026年8月,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标段 |
招标范围 |
信息服务费 |
6-1惠水县雅水风电场100MW、濛江街道风电场50MW风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1.5风力发电系统发、送、变电系统启动、试运行,消缺,风机成功通过240小时连续无故障试运行和并网商业运行;集团产业数据中台及西安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西南维检站的调试、接入工作;项目各阶段工程验收及保修期服务,确保满足公司达标投产考核要求。 1.6项目施工临时租地(含施工临时租地)及长期租地(包含集电线路、送出线路、道路的长期租地等),所有用地地面附着物的补偿、青苗赔偿、拆迁补偿及清理(含坟),施工措施性临时租地,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永久征地的协调落实工作,并承担相关协调费;专项验收(并网验收、消防验收、安全竣工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环保验收、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防雷接地验收等)、各阶段质监验收、第 投标人承担交钥匙总承包的责任,除前期专题办理、生产准备、监理、技术监督、储能工程已明确由招标人承担的工作之外,其余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其中: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电缆、无功补偿系统设备、开关柜为甲定乙购设备,其中:风力发电机组已完成招标采购,其余甲定乙购设备结算价格以采购实施时,最近一期集团集中采购价格为准,按暂估价计列。 220kV送出线路工程、2个项目接入集团中心区域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及陕西公司生产运营中心、智慧场站、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护工程、乡村振兴费等项目按暂估价计列,最终以实际工程价为准,据实结算。 投标人自行考虑正选机位发生变化的风险,若正选机位发生变化(须经发包人同意),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二、惠水县濛江街道风电场5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惠水县濛江街道风电场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即:本项目从工程勘测设计,土地租赁及赔偿,设备材料采购(含甲定乙购设备)的催交、接收、验收、卸车、保管、仓储、倒运等,施工所需手续办理,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调试,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并网手续办理,竣工验收以及保修期服务,直至达到公司达标投产考核、数字化智能化管理要求。同时承包人负责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及政府部门,使项目按合同约定工期建设完成。 1.1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审查、招标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设计工作,项目地形补充测绘、风电场风机机位、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详勘工作;安全、环保、水保及消防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完成当地建设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等; 1.5风力发电系统发、送、变电系统启动、试运行,消缺,风机成功通过240小时连续无故障试运行和并网商业运行;集团产业数据中台及西安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西南维检站的调试、接入工作;项目各阶段工程验收及保修期服务,确保满足国公司达标投产考核要求。 1.6项目施工临时租地(含施工临时租地)及长期租地(包含集电线路、送出线路、道路的长期租地等),所有用地地面附着物的补偿、青苗赔偿、拆迁补偿及清理(含坟),施工措施性临时租地,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永久征地的协调落实工作,并承担相关协调费;专项验收(并网验收、消防验收、安全竣工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环保验收、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防雷接地验收等)、各阶段质监验收、第一、二次启委会、五遥功能调试、调度自动化、无线通信系统安装及调试、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联合试运转、并网手续办理、调度签证卡办理、权证办理(三证)、电网及项目所在地政府等协调工作,使本项目按合同工期要求建设完成,如期并网。 投标人承担交钥匙总承包的责任,除前期专题办理、生产准备、监理、技术监督、储能工程已明确由招标人承担的工作之外,其余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其中: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电缆、无功补偿系统设备、开关柜为甲定乙购设备,其中:风力发电机组已完成招标采购,其余甲定乙购设备结算价格以采购实施时,最近一期集中采购价格为准。 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护工程、乡村振兴费等项目按暂估价计列,最终以实际工程价为准,据实结算。 投标人自行考虑正选机位发生变化的风险,若正选机位发生变化(须经发包人同意),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6-1惠水县雅水风电场100MW、濛江街道风电场50MW风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二、专用资格要求 设计允许分包,拟分包单位应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涉网工程(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允许分包,拟分包单位应具备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按发改委2025年第30号令执行)。 3.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近5年内担任过1个及以上风电发电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6.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具有2个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的EPC总承包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个160m混塔EPC或PC总承包完工或在建业绩(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承包范围等可以证明承揽规模和范围的内容),如项目完工需提供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完工验收证明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5日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