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7/16-SB-02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邹县发电 1000MW机组低速筒式钢球磨煤机衬板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1000MW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交货期50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5年8月2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钢球磨煤机-1000MW机组低速筒式钢球磨煤机衬板改造(CHDTDZ047/16-SB-02901):五套低速筒式钢球磨煤机衬板改造,包括设计、制造、供货、安装等。具体内容包括:(1)设计、制造五套低速筒式钢球磨煤机高铬衬板,包括筒体内所有衬板及安装所需的螺栓、螺母等附件。(2)原衬板的拆除、新衬板的安装及施工所需的相关辅助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钢球磨煤机-1000MW机组低速筒式钢球磨煤机衬板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投标人应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锅炉制粉系统钢球磨煤机衬瓦(板)的供货业绩不少于3家,且不少于5台(套)。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提供:(1)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等】;(2)业绩清单表后需注明所供货机组的容量等级;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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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