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测工程及测量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ZG-2025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测工程及测量技术服务已获批准,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距离秭归县、三峡大坝、宜昌市和武汉市的直线距离分别为6km、10km、35km和320km。工程开发任务为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供电范围为湖北电网。工程采用冲击式发电机组和两级抽水泵站组成的分离式抽蓄电站方案,电站装机容量1600MW、装设2台单机容量800MW的冲击式机组,两级泵站各安装3台单机容量290MW的蓄能泵组,连续满发小时数6h,具备日调节能力。初拟采用500kV电压等级接入湖北电网,出线2回。
电站属一等大(Ⅰ)型工程,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引水发电系统、开关站和交通道路等组成。上水库利用长坪天然盆地,下水库利用兰陵溪天然沟谷筑坝形成。引水发电系统和输水系统独立布置于上、下水库之间的山体内,均呈近北东向。上、下水库进出水口水平距离约3426m,距高比3.6。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工程区50年超越概率10%水平向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0.05g,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没有影响工程建设的制约因素。上、下水库成库条件好,具备建坝条件。地下洞室群围岩主要为晋宁期花岗岩、灯影组灰质白云岩和白云质灰岩,以Ⅱ、Ⅲ类为主。
2.2 招标范围
(1)安全监测工程:上水库、下水库、引水发电系统(含地下厂房及附属洞室)、输水系统(含一级泵站、二级泵站、调节池及附属洞室)、导流洞、交通洞、施工支洞、开关站、施工营地等部位的变形、渗流渗压、应力应变、环境量、强震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检验和率定、安装埋设、调试、维护、施工期的观测以及资料整理分析、巡视检查、施工期重点部位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建设及运行等工作;
(2)测量技术服务:独立为建设单位在工程征地范围内提供测量技术服务和开展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测量控制网维护与复测、工程建筑物测量与检测、工程区地形测量、工程计量与复核测量、测量资料整理和分析、其他测量服务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未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湖北秭归抽水蓄能 及其上级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4)未在“信用”网站和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未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在建工程,下同),具有一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或一等大(1)型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施工业绩;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一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或一等大(1)型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测量技术服务业绩。
3.2.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或一等大(1)型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安全监测项目经理任职经历,8年及以上安全监测工作经验;
(2)拟派安全监测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或一等大(1)型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安全监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任职经历,8年及以上安全监测工作经验;
(3)拟派测量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等大(1)型水利水电工程或一等大(1)型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测量服务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8年及以上工程测量工作经验。
3.2.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5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