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1/22-QT-041)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 智慧生产管理平台算力底座及场站智慧感知系统集成部署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装机容量50万千瓦,1座220kV升压汇集站主变(三圈变)扩建、1座110kV升压站、1座35kV开关站及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5年06月30日-2025年7月31日(以招标方通知为主)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电子元器件-智慧生产管理平台算力底座及场站智慧感知系统集成部署(CHDTDZ021/22-QT-04101):配置安装摄像头、手持移动终端、无人机、轨道机器人、音频感知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等,完成智能感知系统部署后接入新疆公司智慧管控平台。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子元器件-智慧生产管理平台算力底座及场站智慧感知系统集成部署】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方应具有 CMMI 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等级证书 CMMI3 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 1 项合同业绩,每项合同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新能源智慧生产运维系统建设项目; (2)新能源发电设备健康管理建设项目; (3)新能源场站诊断平台建设项目; (4)智慧新能源场站建设项目(包含图像识别或边缘计算类或数据分析或生产智能运维类);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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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