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1/18-QT-216)
一、 招标条件
广东华电韶关热电 (单台炉)除尘器阳极板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350MW循环流化床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0天,具体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烟气系统-(单台炉)除尘器阳极板升级改造(CHDTDZ041/18-QT-21601):本次改造拟将除尘器原1.2mm厚度的阳极板升级改造为1.5mm,表面电镀导电涂层。此升级改造需出具改造方案、改造设计图纸、改造前结构检测报告等,同时包含除尘器阳极板组件更换、除尘器阴阳极极距专业调整、除尘器振打系统修复、除尘器布袋检查检修及调整、除尘器整体调试及性能试验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烟气系统-(单台炉)除尘器阳极板升级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应答人应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资质:①具有合格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合格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电袋(或电)除尘器,整体建设或阳极板更换或阳极板安装合同业绩。 (1)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并提供对应合同发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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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