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青招字非2025-061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
2.招标内容及服务期 2.1项目概况 (1)项目 (2)当前未被“信用”网站(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0天内相关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完整的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短于要求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 (8)投标人针对以下4项条款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当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采购(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采购(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采购(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没有被注销、解散、停业、破产等相关负面舆情信息;当前不存在作为被告涉嫌重大侵权的法律纠纷;未处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期内; ②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以招标人登录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③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④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人针对以下三条内容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②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③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次资格要求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前往建设银行集采平台( /、 门户网 门户网站 /、建设银行集采平台( )上发布。 7.
地
业务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