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该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包头化工低温甲醇洗排放尾气CO减排项目的全部工艺、管道、设备(包括大件设备吊装卸车及吊车站位等区域地基处理)、电气、仪表、电信、防腐、绝热等专业的全部安装工程,及与全厂系统的连接工作、防雷接地及无损检测等全部合同内容。包括对甲供材料的接货卸车及仓储管理、备品备件移交、随机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对所施工范围内的实体6S施工,档案归档验收等相关工程内容。同时配合第三方检测以及政府、业主相关部门检查等工作内容。
投标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乙供设备材料(接收、卸车、盘点、外观检验、出入库、保管、二次倒运)、甲供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完成单机试车、6S、三查四定、机械竣工、中间交接(系统清洗、吹扫、气密等)及竣工资料的编制并移交;施工过程中的检验、测试、配合政府直接/间接审批、第三方检验和验收、建筑垃圾及危废的清理/撤场;协助招标人实施项目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以及招标人临时委托的其他工作等内容;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交付工作。
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技术要求等。对于本标段具体的施工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为准,如果这些描述与将来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或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则应以施工图为准,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同时发包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权调整施工范围的权利。
本项目总工期为:139日历天,计划2025年6月30日开工,2025年11月15日交工。最终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质量保修期为合同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安装工程施工业绩1项,(若提供EPC或PC合同,工作范围需包含上述内容),且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安装施工业绩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办市〔2021〕40号文中对手写签名、电子证书使用时限的要求及其他电子证书的使用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等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程类)。
(2)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近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安全负责人:(1)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
(2)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近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施工经理:
(1)投标人拟派施工经理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中级或以上等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程类)。
(2)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近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