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8-QT-095)
一、 招标条件
四川 相关招标项目生产服务类班车第7次-四川广安电厂2025-2028年一二三期热工设备维护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4×300MW+2×60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总计36个月,其中: ①一二三期部分热工设备维护:2025年8月1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止; ②三期脱硫热工设备维护:2026年4月10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止; ③全厂化学仪表维护:2027年1月1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2025-2028年一二三期热工设备维护(CHDTDZ046/18-QT-09501):一二三期部分热工设备、三期脱硫热工设备及全厂化学仪表维护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2025-2028年一二三期热工设备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任一资质: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热工设备维护业绩,合同中包含热工设备维护内容也算作有效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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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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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