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71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2025年生产用船(第二批)租赁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北区154MW、南区75MW,共229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9个月,计划2025年7月6日开始服务,至2026年4月5日结束。(招标人有权依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租赁期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物流运输-华电玉环海上风电场2025年生产用船(第二批)租赁服务(CHDTDZ046/16-QT-71101):租赁1艘生产用船(双体运维船:载客人数≥11人、主机动力≥600kW、船舶设计航速≥12节,总长≥19.00m、船宽≥7.00m),其中包括生产用船出海登船点码头租赁。并提供接送招标人运维人员至项目风场、提供淡水等补给运输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流运输-华电玉环海上风电场2025年生产用船(第二批)租赁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1项海上风电生产运维船租赁服务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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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