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44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绿能乌鲁木齐发电 全过程档案管理及咨询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北沙窝光伏基地1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的储能、1座220kV汇集站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计划2025年4月开工建设,6月30日建成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2025年12月30日全部建成投产。具体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确定(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暂定2025年6月15日至2026年9月30日。自合同生效至工程创优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实际以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服务期限暂按15个月计算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项目管理-全过程档案管理及咨询服务(CHDTDZ058/19-QT-44401):前期文件、管理性文件、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设备文件,以及施工阶段、试生产及生产准备、竣工验收等阶段文件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工程照片、光盘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工程实物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档案数字化加工、电子文件挂接;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和工程创优迎检;遵守档案保密制度,配合质量监督检查及整改闭环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全过程档案管理及咨询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2 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服务(或档案整理服务或档案数字服务)的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 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